怀孕期间女方可自由离婚,男方需经法院批准。根据《民法典》,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必要。法院判决离婚需综合考虑婚姻基础、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关系现状等。如一方患有禁婚疾病、缺乏了解导致无法共同生活、精神病隐瞒或治愈困难、欺骗等情形,可判决离婚。未同居且无和好可能也可成为离婚条件。
法律分析
一、女方怀孕期间坚持离婚可以离
1、女方怀孕期间坚持离婚可以离。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任何法律上的限制。但是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时提出离婚的,为了照顾女方作为弱势方的利益,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男方的起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于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请求,法律没有限制;然而,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时提出离婚,则需要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此外,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等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准予离婚的条件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生理缺陷、婚姻基础薄弱、精神病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弱势方的利益,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