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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离婚,关于抚养费的纠纷如何解决?

2024-07-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父母离婚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特殊情况除外。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一方一般支付月总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可适当增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根据实际收入和子女生活需要确定。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义务在子女十八岁后终止,除非子女有特殊情况。

法律分析

一、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除外,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子女十八岁之后,父母就没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了,但如果子女有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如果父母有能力的,还应该继续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根据父母的实际收入以及子女生活所需来确定的。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了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和数额确定的原则。一般而言,抚养费应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特殊情况除外。抚养费的数额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收入状况决定了抚养费的数目,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抚养费可适当增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应根据实际收入和子女生活所需来确定。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义务在子女十八岁后终止,但特殊情况下,如果父母有能力,仍应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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