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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控股51%与绝对控股67%的区别

2024-07-3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持股51%是相对控股,持股67%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指股东在一般事项表决中,持股过半数即可一票表决通过;而绝对控股指在特别重要事项表决中,必须持股2/3以上才能通过。特别重要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形式等。持股比例达到67%以上的股东在这些事项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

法律分析

--疑问:为什么持股51%是相对控股,持股67%是绝对控股?有什么区别?

--解答:《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由此可知股东会表决一般事项时实行“简单多数决”,持股过半数即持股51%即可一票表决通过。但对于特别重要的事项的表决,必须经持股2/3以上即持股67%的股东通过,持股比例达到67%以上的股东,对于股东会职权事务具有绝对的话语权。

区别:相对控股与绝对控股在表决事项中,不同之处为如下7个事项:(1)增加注册资本、(2)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4)公司分立、(5)公司解散、(6)修改公司章程、(7)变更公司形式。

拓展延伸

相对控股与绝对控股的法律差异及影响

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是公司股权结构中的两种不同形式。相对控股指的是持有51%的股权,而绝对控股是指持有67%以上的股权。这两种控股形式在法律上存在一些差异,并对公司产生不同的影响。

从法律角度来看,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在公司治理、权益分配、股东决策等方面存在差异。相对控股股东在关键决策上享有较大的话语权,但仍需考虑其他股东的权益。而绝对控股股东拥有更大的权力,可以单方面决策,但也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在影响方面,相对控股可能更容易面临股东之间的协调和利益冲突,需要更多的协商和权衡。而绝对控股则有更大的自主权,可以更自由地制定战略和经营决策,但也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

综上所述,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在法律差异和影响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在选择控股形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股东权益的平衡。

结语

根据以上解答,持股51%是相对控股,持股67%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指的是持有51%的股权,而绝对控股是指持有67%以上的股权。相对控股在一般事项的表决中享有较大的话语权,而绝对控股则具有更大的权力和自主权。在公司治理和股东决策方面存在差异,需要权衡利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股东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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