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什么是3+1+2?
3+1+2选科政策(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即3是语数外,1是物理或者历史必选一门,2是生物化学政治地理中不分文理任选两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为必考科目,不分文理科。
2、改革后的考试时间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在6月7至8日进行
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在6月8至9日进行
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
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有1次考试机会。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3、高考科目分值与成绩构成
高考六科总分750分=语数英450分+选考科目30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卷面分),物理、历史各100分(卷面分),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各100分(等级分)英语150分=笔试130分+听说20分,其它语种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4、什么是等级赋分?
等级赋分是根据某一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来对其进行评价,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
使用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划分等级:将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群体依据卷面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一定的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五个等级。
进行等级赋分: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设定等级分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在每个等级内按1分1档赋予每个等级一定的等级分数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