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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笔录的法律效力

2024-07-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调解笔录可作为法院审案的证据,但不能作为唯一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按期履行,如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此外,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有错误、无管辖权、违反程序、伪造证据、隐瞒证据或仲裁员行为不当等情形,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在收到裁定书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调解笔录能否作为法院审案依据?

行政调解。主要指基层人民政府或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些特定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等进行的调解。

只有乡镇人民政府的调解笔录,没有制作调解书能否作为法院审案依据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作为唯一证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结语

调解笔录可以作为法院审案的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唯一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调解笔录可以作为支持证据,但在法院审理案件时,还需要其他证据来进一步证明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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