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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处理老公欠下的娘家债务?

2024-07-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老公欠娘家钱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婚前承租或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视为个人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法律分析

一、老公欠娘家钱离婚如何处理

1、老公欠娘家钱离婚后,如所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属于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涉及的债务和房产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对于老公欠娘家的钱,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离婚时的共同房产应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原则,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处理方式包括认定婚前承租或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扩建部分按共同财产处理,对无法达成协议的房屋归属问题,可以通过竞价、评估、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情况,应视为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情况除外。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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