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伊川县城乡总体规划》规划成果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划论证了城市发展的功能和定位,优化了空间布局结构和对各类建设用地安排,工作基础扎实,规划内容全面,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符合伊川县实际和发展要求,原则通过规划成果,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