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是居民个人按月或按次向扣缴义务人预缴税款,非居民个人按月或按次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居民个人需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则不需办理。
法律分析
1、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是指纳税人先向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税款,一年结束后,再去进行清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流程与要求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将自己的综合所得情况进行申报,并提前预缴个人所得税。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纳税人需要了解综合所得的概念,即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各种收入。然后,纳税人需要根据所得情况,确定适用的税率和扣除项目。接下来,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填写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最后,纳税人需要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缴款凭证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备案。在申报过程中,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所得情况,按时缴纳税款,以确保合规纳税。
结语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是指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提前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了解综合所得概念,并根据所得情况确定适用税率和扣除项目。按规定时间填写申报表并缴纳税款,最后提交给税务机关备案。申报过程中需如实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以确保合规纳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税务义务的重要环节,有助于税收征管的规范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十二条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