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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抓住不予处罚

2024-07-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免除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有哪些人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有以下几种: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什么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哪些不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违反治安管理在哪些情形下,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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