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
1、劳动者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的法律效力:
1、辞职是劳动者依法行使的权利,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应遵守法定的通知期限;
2、辞职不需单位同意,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单位,以保障双方权益;
3、单位不得无理拒绝劳动者辞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在通知期间仍应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5、辞职后,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即在正式期间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在试用期内则可以缩短至提前三日通知,以合法合规地终止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