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时,若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未超出3%时,按实结算房价款;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可根据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决定由买方补足、卖方承担、卖方返还或双倍返还。
法律分析
验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拓展延伸
解决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的情况的有效方法
解决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的情况的有效方法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
首先,核实房屋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存在差异。可以聘请专业测量师进行精确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其次,与房屋开发商或卖方进行沟通,详细说明发现的差异,并提出要求解决的意愿。可以以书面形式发送正式函件,确保沟通记录清晰。
然后,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有的补偿。根据当地的房地产法律,可能存在一定的规定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接下来,与房屋开发商或卖方进行协商,寻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包括面积调整、价格调整、补偿或其他协商的方式。
最后,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例如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总之,解决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沟通和协商的因素,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结语
购房者在面积误差超出3%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与卖方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通过精确测量、书面函件、法律救济等手段,寻求解决方案,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合同公正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