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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

2020-06-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迁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26号27户的房屋,为了加快房屋拆迁工作进度,确保整个工程建设如期竣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房屋拆迁工作。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拆迁范围: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26号1-6栋,共20户,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补偿标准:

  以原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住户签定的安置补偿协议为标准,并结合各户的实际情况予以部分价格浮动。

  三、拆迁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总费用的1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5万元,尔后根据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分批付款,即每累计拆迁服务费超过4万元时付款2万元;拆迁完毕移交全部资料时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向乙方提供拆迁所需的件资料;

  ②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③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付款。

  2、乙方责任:

  ①负责摸底调查,宣传动员,丈量登记、计价复核、补偿安置、搬迁腾房等拆迁工作;

  ②负责组织甲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尽短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

  ③拆迁工作完成后,向甲方移交有关拆迁档案资料。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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