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电教媒体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媒体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类电教资料一律用于教学,不得外借。
二、各类电教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借还手续,借出的资料按期收回。
三、资料分类分科存放,并保持清洁、干燥。
四、教师备课,上课需要的电教资料可找管理员先查看资料目录,找到相应资料后,若需借走,必须登记,履行借还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以利统一保管和使用。
五、电子备课室设备由于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100%予以赔偿,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根据情况,由学校研究处理。
六、班级所配置的电教设备每学期开学初放,期末收回,由电教室统一保管,对完好率100%的班,给予班级一定数额的奖励,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设备的完好率低于95%以下的班级,损坏部分应予100%的赔偿;发生遗失或被盗,也应予100%赔偿。
七、配发给专业教师的电教设备,或因教学需要到电教室借用的`电教设备、资料,造成损失或遗失的,设备部分照价赔偿,资料部分将根据情况予以2-5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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