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xx]69号)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我作为工程监理人员,郑重承诺:
一、对专业范围的安全监理工作,恪尽职守,做好检查、巡视等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二、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贯彻、执行对口专业的各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记好监理日记中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三、参与施工现场对口专业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参与专业对口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认真开展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六、对上级违章指挥,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
七、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
八、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落实岗位应急措施;
九、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按要求识别警示标志;
十、对于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正确佩戴、使用;
十一、积极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落实岗位应急措施;
十二、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我无条件接受监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做出的处罚。
承诺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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