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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总结

2024-01-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积极组织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教育、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为: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中须同志任主任,主抓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李长领同志任副主任,食药监、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商务、卫生、教育等19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成立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行政村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措施得力、强化监管

  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目标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做人民群众贴心人工作”活动中,专门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从群众期盼的事做起,针对群众提出的小餐饮店食品卫生脏乱差问题,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以解决,县食药监局开展了“透明厨房”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县组织部长孙寄格同志专门对这项活动进行视察指导,得到县委和群众一致好评。

  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专门听取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听取全县学校食堂监管工作汇报。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多次召开由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多项专项整治工作。

  县政府从经费方面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拨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食品抽验检测经费9万元。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1.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药监、教育、纠风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对10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两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我们下达了监督意见书92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家,停业整顿12家。

  2.开展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质监、食药监联合开展的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用塑料编织袋当屉布的6家给予停业整顿,无证经营的4家予以取缔,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16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睢县食监所与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了全县牛羊肉、卤肉,是否非法添加亚硝酸盐。其中,两家牛羊肉店、1家卤肉店亚硝酸盐严重超标,涉案人员已刑拘3人。与宗教局联合检查了清真饭店,对使用不纯羊肉的阿海饭店予以取缔,对使用病死畜禽的振海羊汤锅予以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单位308家,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4家,责令改正14家,立案查处8起,没收问题肉及肉制品105公斤。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案件3起,刑拘3人。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安办19家成员单位于6月17日-27日在北门口广场相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20__册,宣传彩页1万余份,举办食品安全电视栏目两期,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一场。

  5.及时准确回复人大提案建议。20xx年睢县食安委收到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工商、质监、食药监积极研究,成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议案、建议的回复工作,确保议案、建议及时准确回复,在回访过程中人大代表对议案回复情况十分满意。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药监、公安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410户,查处过期变质及假冒食品、儿童食品、白酒、豆制品、饮料等劣质食品7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4家,无证照餐饮单位2家,捣毁制假窝点1家,对生产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和没有建立购销台帐的2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7.开展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睢县食安委下达了《睢县实施食品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实施,特别是粮食部门对粮店、粮库进行了专项检查;质检部门对面、面制品、糕点进行了重点检查;食药监部门对餐饮单位使用面及面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

  8.开展“十大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米、面及面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酱油、醋、蔬菜等“十大类”食品、200个品种的抽验,对检查结果进行正确的评估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

  9.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县工商局结合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生鲜猪肉的经营者,严格检查所经营的猪肉来源是否合法,对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予以严肃查处。

  10.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监管。从20xx年1月1日起,县工商局完成了对所属辖区内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实行每周抽取一个样品,对部分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实行每月抽取一个样品。样品品种为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明录内的所有品种。共抽取53组乳品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11.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县质监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为目标,突出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除此之外,县食安委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高、中招”、“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产品专项检查,饮用水专项检查,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标签专项检查等。

  四、查找问题、正确面对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处于改革时期,职能还未理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质监、工商、药监承担。有些单位无缝衔接不足,密切配合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及时,履职不到位,给食品违法违规犯罪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

  2.农村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无证经营现象比较严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仍然处于薄弱环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隐患大,喜忧白事基本无人监管,部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意识不强,一些小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很差,早餐、夜市、街头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薄弱。

  4.食品从业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小摊贩的质量责任意识不高,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5.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宣传还不够普及和深入,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不干不净,不生大病”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食品安全还存在很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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