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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制度

2021-09-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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