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文的行文规范
第一节 公文的行文关系
公文行文规范的内容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以及行文规则三个方面。
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行文关系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之间的文件授受关系。
1).确定行文关系的基本原则
1.国家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地方各级政府服从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各级行政机关行文关系的准则。
2.党的各级组织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下级服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各级组织行文关系的基本准则。
2).机关之间行文关系的划分
从党政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分析,党政机关之间的各种行文关系大体上分为四类:
1.同一系统的机关,既有上级领导机关,又有下级被领导机关,上下级机关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具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
3.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既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又无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系,它们仅仅是一般性关系,或称不相隶属关系。
4.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平行关系。
第二节 公文的行文方向与方式
1)下行文:下行文: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属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的一种行文。
三种行文方式:
1.逐级下行文。是指采取逐级下达或者只对直属下级机关下达的一种行文方式。
2.多级下行文。是指党政领导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下达几级机关的一种行文方式。
3.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是指党政领导机关直接发到最基层的党政组织或者直接传达到人民群众的一种行文方式。
2).上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
三种行文方式:
1.逐级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直接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的一种行文方式。
2.多级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属上级机关或更高级的上级领导机关的一种行文方式。
3.越级上行文。是指在非常必要的时候,下级机关可以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领导机关,各更高一级的领导机关直至中央的一种行文方式。
3).平行文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一种行文。
第三节 公文的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指机关行文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定或准则。
1.注意隶属关系,尊重机关职权
2.大力精减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
3.在一般情况下,党政机关不得越级行文
4.牵涉到几个部门的问题,部门之间要先协商一致或经上级裁决,然后向下行文
5.行文必须正确确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6.主送机关与公文名称要相互呼应
7.关于联合行文问题(必须是同级)
8.关于“请示”的行文问题(一文一事)
9.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的下行文问题
(自己职权范围内和授权范围)
10.在报刊上发布的法规性公文,应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
第五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上)
第一节 命令(令)
1).命令(令)概述
1.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
2.适用范围: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办法》)
3.哪些领导机关有权发布命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二.国务院。三.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四.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五.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命(令)的特点
1.权威性。(一主体、二内容)
2.指挥性。 3.强制性。
3).命令(令)的类型
1.公布令。也可称发布令或颁布令,适用于国家公
布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发布根据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2.行政令。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而发布的命令。
3.嘉奖令。是领导机关为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集体而发布的命令。
4).命令(令)的写作
1.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
2.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命令的内容单一、一文一事,篇幅较短。
命令结构:由标题、编号、正文、签署四部分组成。
编号方法:一种是单独编号(央政府和国家首脑);
另一种不是单独编号(地方政府)
A.公布令写法:说明公布什么法规,什么机关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B.行政令写法:正文一般由命令原由、命令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
C.嘉奖令写法:正文一般由先进事迹、嘉奖内容、号召三部分组成。
3.语言要准确、凝炼、庄重、有力。
第二节 议案
1).议案概述
1.议案:是有议案提出权的机构或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建议性公文。
2.适用范围: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
2).议案的特点:
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3).议案的类型
根据提出者身份的不同,议案可分为两大类:
1.由职能机构提出的方案。
2.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
职能机构:主要指国家权力机构的办事或执行机构。如政府、检察院、法院、各专门委员会等。
4).议案的写作:
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
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标题:由提议案人、议案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
正文:要说明提出议案的理由及具体内容。
议案的签署:提案人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机关首脑。
议案审议表格:一般包括编号、案由、提议案人、议案内容、审议结果等部分。
第三节 决定 决议
(1).决定
1).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
2).适用:对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
3).决定的特点:
1.性质重要性 2.政策性强 3.有约束力
4).决定的类型:
1.指挥型 2.个案型 3.知照型
5).决定的写作:
1.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标题下用括号标出决定的日期及由什么会议通过)
2.正文写法:
A.指挥型:一般由决定理由、决定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
B.个案型:一般由个案事实分析(即决定理由)、决定事项、期望要求三部分组成。
C.知照型:只要把需要“广而告知”的决定事项一一列出即可。
3.决定的文字要求准确、鲜明、简洁。
(2 )决议
1).决议:是经过领导机构主持如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文件。
2).适用: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3).决议的特点:
1.表达群体意志。 2.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4).决议的类型:
1.决策部署型 。 2.结果公布型。
5)决议与决定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下行的指挥性公文,在内容上方面接近,侧重于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文字表达方面,风格也一致,都要求准确、鲜明、简洁。
不同点:1.形成的程序不完全一样。(决议必须由会议通过,而决定可以由会议作出,也可以由领导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
2.内容的范围不尽相同。(决议多半针对全局性问题作出决策;决定既可解决全局性问题,也用以解决具体问题。)
3.发布形式略有不同。决议以会议名称发布;决定也可以会议名称发布,但多半以机关名称发布。)
第四节 指示 意见
(1)指示
1).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 2)指示的特点:1.针对性 2.原则性
3).指示的类型:
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可分:
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4).指示的写作:
1.标题 :一般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正文:一般由指示根据、指示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
指示根据:包括理论根据、政策根据、现实根据等。
(2)意见
1).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
2).意见的类型:
1.直接指导型。2.批转执行型。
3).意见的写作:
注意内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达条理要清晰。
1.标题:一般也是发文单位加事由加文种。但如经上级机构批转或转发,则上级多半用“通知”的形式下达,而将“意见”全文附在后面。
2.正文:一般根据意见的多少,分部分或分条分点阐述,其第一部分或第一点,多半是提出意见的现实依据。后面部分则是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实施的细则、步骤、方法等。意见的内容,要原则而不空洞,具体而不琐细,要让下级知道怎么做,但又不致束缚下级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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