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开展__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此次市级评选的学校(幼儿园)为__年度在创绿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区、县(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单位;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可自荐。
二、按照《__市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材料、程序”的有关规定,遵循“成熟一所,推荐一所”的原则,__市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绿办”)从即日起开始接受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请各区、县(市)环保局将辖区内参加此次评选的学校(幼儿园)申报材料于__年月日前报送至市创绿办(设市环境保护局宣教站)。
三、申报材料包括:
(1)“绿色学校(幼儿园)”申请表一份;
(2)__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表一份,加盖区、县(市)环保局、教育局公章;
(3)“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总结,重点突出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特色。
四、市创绿办将组织专家对参加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成立考核小组对各被推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五、市创绿办拟定于12月(具体时间以验收前一周电话通知为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请各申报单位在评估验收前有计划地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并按照《__市“绿色学校(幼儿园)”评估标准》做好创建资料归档整理等各项工作。
六、实地评估考核程序
1、听取创建单位的`申报陈述;
2、评估考核小组与创建单位负责人沟通交流;
3、听取被推荐单位所属地区环保、教育部门的推荐陈述和补充说明;
4、分组对“创绿”档案、校(园)内建设、环境教育、师生问卷调查、特色演示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5、遵照回避原则,考核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独立评分(评分结果交由市创绿办进行汇总);
6、情况反馈、交流。
对被评审为“__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和“__市绿色示范学校(幼儿园)”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对申报创建中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授予“__市绿色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由市环保局对每个示范学校进行资金奖励,标准为伍仟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__市解放东路106号__市环保局宣教站
邮政编码:__
电话(传真):___
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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