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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2024-01-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本县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以点带面,逐一突破”的工作思路,以创全省一流的水行政执法单位为奋斗目标,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往年的执法成果,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执法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龙马潭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监督帮助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各项水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区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积极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了我区的正常水事秩序,保证了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了长江采砂及涉河项目渔业环评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优化执法人员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水利工程管理,水利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现将今年来水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水和谐环境

  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全国水利普查”等的良好时机,利用板报、图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并录制水法宣传光碟,组织宣传车辆现场咨询等形式巡回宣传,扩大了覆盖宣传面,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今年全区共悬挂横幅标语57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4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水政、渔政、水利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对负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水政、渔政、水利等实行目标治理,列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的执法责任、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各个执法岗位,将落实情况与年终个人考核相挂钩,奖勤罚懒,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备执法硬件设施

  我局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一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目标,在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形象;二是经常性地开展案例分析会和案卷互学互查质量评议活动,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评议,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省外省内先进执法经验活动,如去广西参加了全国水政执法学习和采砂船舶运行安全考察(该地的挖石船有动力及宿舍),增长了见识,改善执法思维;四是省总队奖励了区执法大队执法车辆一台和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器材,完备了我区的执法硬件设施,提高了查处各类水事案件的能力,加强了执法力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

  (一)加强监督,规范执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取水许可制度治理、水土保持监督治理、河道采砂许可治理等涉水治理内容以及渔政管理、执法,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治理目标与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水政监察巡查制度,要求对水工程常规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河段、区域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取用水户情况和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工程项目也要进行监督检查。今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20xx年6月-10月的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统计出我区的14个取水企业全部安装了取水计量设施,对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的1家进行了整改;全区无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违法取水的,20__年以来未批准1家在城区规划区打井取地下水的取水户;无未开展资源论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水资源费征收良好,全区取水户按时按量缴纳了水资源费,无违反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区有入河排污口63个,取水大企业污水处理投入大,污水处理排放达标,城区入河排污集中处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年初取水企业按计划取用水,未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由于客观原因,按规定进行了水平衡测试的取水户少;

  二是xx年4月-7月督查了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水保工程措施未按要求施工和野蛮施工堵塞濑溪河、龙溪河行洪安全,要求业主尽快做好了弃土拦护、沿山沟、沉沙凼等水保设施和清理了濑溪河、龙溪河碍洪弃土,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了市政府的两江四岸清理整顿工作,xx年7月-10月我局组织区渔政、水政及乡镇街有关人员对长沱江两岸的鱼馆、船体网箱和餐饮趸船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河滩地经营情况的完整资料;制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沱江沿岸城区段集中治理方案》和《鱼馆撤除风险评估方案》;撤除了5处无证河滩经营户;

  四是9-10月首次开展了长江采砂渔业影响环境评价工作,对我区的三个采砂点的业主宣传了采砂影响了河道水质及流量,造成了鱼类死亡、不能正常产卵等危害。因此必须专门作补救措施,以减少对渔业资源的破坏。人工在河道内放养鱼苗,达到恢复河道渔业资源的目的。业主理解后缴纳了鱼类增殖放流和监测经费。这是确保我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对发展渔业生产产生重要影响。

  五是5月-9月底,开展河道采砂船集中停靠,依法发布禁采和集中停靠公告。责令采砂船只到指定地点停靠,开了禁采工作会,宣传禁采法规,局领导和采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下发《泸州市龙马潭区xx年河道采砂安全应急预案》,监控采砂船只动向,对擅自离开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非法采砂活动。(我区只有两条采砂船是芙蓉688号和贵春号,集中停放在芙蓉坝北岸雷劈石处)。禁采期内对我区河段进行每月常规检查和暗查三次,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监督检查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车、船、河段,每月组织联合执法检查1次,每半个月向市水务局书面报告一次河道采砂禁采期工作执行的进展情况,全年无非法采砂行为发生。

  六是开展了春季禁渔、收缴非法网具和电、炸、毒鱼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共出动车辆84车次,船13艘次,检查人员259人次,共查获违法捕捞行为15起,没收渔网26张、地笼网54副、滚钩小沟105盘,现场收缴小型电鱼工具6套,销毁“三无船舶”一艘,鱼获物12公斤,并对收缴的捕捞渔具进行了现场集中销(烧)毁,鱼获物回放还江。

  (二)行政许可程序公开。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应当公示的二十项许可事项,按要求对每一事项的依据、条件、服务对象、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收费依据、范围、标准等在办公场所,用上墙张贴的方式进行公示。由区政务服务厅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对20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操作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如取水许可,是水资源治理的核心,我区通过取水许可制度来实现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在取水许可制度治理和水资源费征收中,基本做到上门办证、上门计量收费、上门年检验审三上门服务,并严格按标准范围收费。一年来,我区受理行政许可和审批166件,(其中取水许可年审14件,河道采砂许可初审8件,涉河工程审批1件,水土保持4件,渔业捕捞许可139件,均按照承诺时限完成了许可和审批。

  (三)重视管理工作

  我局重视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结合,做好管理工作,能较好地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为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首先是把好审批关,凡进行采砂的必须要取得开采权,否则一律不予审批;其次是加强巡查制度的落实,公布举报电话,健全网络,全民参与,及时获取信息;最后是与镇村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对协调不成的,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原村与承包方之间的遗留问题。河道采砂必须按河道采砂规划原则进行,并控制船只数量,真正把好采砂源头关,减少了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或在巡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没有放弃、推诿、拒绝等不作为情况发生。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越权执法、超时限执法等现象发生。继续开展办案规范化活动。用制度来规范办案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所办案件做到主体合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20xx年,我区水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为进一步开拓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进程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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