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牌粉墙机系列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区域: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并保证乙方后续货源的优先供应。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和传单、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合格手续,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针对该产品的广告宣传。
四、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对乙方已售产品如确属制造方面问题可退换,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机器故障和部件损坏及其它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
五、协议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在地设立办事处进行规模销售。若违反此条,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甲方以每台元的价格对乙方供货,并免收乙方产品代理费。若国内钢材价位涨幅超过20%,甲乙双方另议供货价格。
七、甲方代办产品托运,并负担运输费用。
八、乙方应提前10-15天通知甲方备货,明确提货台数及型号。乙方必须付清货款,由甲方办理运输。省级代理一次提货不得少于50台,年销售量必须在500台以上。市级代理一次提货不得少于20台,年销售量必须在300台以上。县级代理一次提货不得少于10台, 年销售量必须在100台以上.年销量达不到30%的,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产品代理权。
九、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办公场地和充足的广告准备金,其广告费用暂定元。
十、乙方应确守商业机密原则,保证产品技术不泄露。如有违规行为,依法重罚。
十一、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其它商业行为,一旦产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二、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和广告投入指标,期间如发现有重大差距,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产品代理权。
十三、甲方提供维修备用配件,负责产品的终身售后服务及技术指导。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届时期满,双方另议续签。协议期满,若乙方仍有产品未售完,有未使用过的新机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甲方无条件接受退货,乙方负责运费。
十五、如出现本协议规定外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
需要补充说明事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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