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
您好!
听完您在国旗下关于辨别安全食品的讲话,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还记得那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的好朋友约我一起去门口买零食,我们一人买了一包辣条,开心的吃着回教室。课上到一半的时候,我的肚子忽然疼痛了起来,老师只能中断教学迅速带我去了医院,打针输液好几天我精神才恢复。直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肚子痛。
今天您的讲话让我忽然意识到了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肚子疼痛。就是那袋辣条!您说,小孩子适当吃一些零食是可以的,但是在每次把零食放在手里都一定要先看生产日期,再看保质期,接着看看袋子有没有破损胀烂。对于没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小卖铺,最好是不要去买吃的,因为没有安全保障。想想当时的我,除了吃,根本什么都没有考虑。
您说您给我们讲的这些知识都在《食品安全法》里面,让我们有机会去看,只有了解法的内容,才能更好更健康的生活。我一定会努力增长食品安全的法律常识的,因为粗心闹肚子的事再也不能发生了。
祝您天天开心,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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