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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学生管理制度范本

2023-02-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3.2培训计划

  3.2.1分厂安环部、各生产车间应于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安环部针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2.2安环部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应做培训情况总结。

  3.2.3培训讲师:凡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以及能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各培训单位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聘请外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讲师进行培训。

  3.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3.3.1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4各分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一般员工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4.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4.2各分厂制作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由分厂、车间、班组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进行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随员工进行流转,最后由所在车间存档。

  3.4.3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b)分厂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c)作业场所工艺流程、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4.4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除以上培训内容外还包括:

  a)车间工作特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4.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和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检查程序;

  c)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有关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参照厂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3.4.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除接受上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外,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7公司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的全部人员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班组长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对岗位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3.4.8.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跨车间调岗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进行班组安全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8.3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4.8.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组通过班前会,强调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疏忽大意,纠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使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还可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事故分析会、安全活动日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4.8.10季节性教育:各分厂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3.5.1生产单位管理人员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

  ④熟悉工作玚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种作业人员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操作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

  ③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岗位生产技术和工作场所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5.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

  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④熟悉工作场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员工进厂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3.6.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6.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3.6.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规定

  3.6.4.1安全考试由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一次,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作为晋级、提升的依据之一。

  3.6.4.2考试规则:

  ①参考人员按指定的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②参考人员应自带钢笔或圆珠笔。

  ③理论考试一律采取闭卷,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④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交答卷后不准滞留考场。

  3.6.4.3考核办法:以考试成绩和考场纪律为准。

  ①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者情出考场,重新进行补考。

  ②所有人员考试合格成绩为70分,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3.7处罚

  3.7.1公司各分厂(部室)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次考试合格率低于70%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3.7.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者给予100元罚款,对不参加安全考试者罚款500元。

  4、相关文件

  4.1《培训管理制度》

  5、记录

  5.1《安全培训计划》

  5.2《安全培训记录》

  5.3《考核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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