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为兼职财务会计。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
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为甲方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对甲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在一般情况下可自由安排工作时间,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约束。但乙方每周应至少回公司一次汇报工作情况,协助和处理财务方面的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出席公司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如时间较为紧急等),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及时配合。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
4、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奖励和处罚的政策和标准依照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及合理享受公司规定的待遇;
2、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3、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2、获取劳动报酬;
3、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不得从事有损于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公司的业务数据、商业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如造成财务数据丢失或泄密,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1000元;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应聘会计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2个月以上;
3、公司被撤销。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职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单位) 乙 方:(劳动者)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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