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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来源:客趣旅游网

  ①教学仪器单价在20元以下,且耐用期不满一年,属低值易耗仪器。凡低值易耗仪器及药品的损耗,要作详细记载,每学期汇总一次,并及时补充。

  ②其它仪器及稀缺仪器,均属固定资产仪器,固定资产仪器报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③仪器的报废,应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填写报废报损记录表,凡报废的仪器,要在报废报损登记簿登记,并在教学设备明细帐及总帐下帐。

  ④凡报废仪器单价在500元以下由学校领导审批,单价在500元以上由县(市)教育局审批。

  ⑤无故损坏的仪器,要查明原因,让损坏人写出检查并处以经济赔偿,一般仪器按2倍价格赔偿,贵重仪器按3—5倍价格赔偿。

  ⑥赔偿仪器的资金,不得随意挪用,必须用来购置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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