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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广播稿500字(3篇)

2024-08-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制宣传日广播稿500字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农民朋友们,大家好!在暑假期间,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如何处罚?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法制宣传日广播稿500字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案例:

  李某于年初受雇于郭某,给郭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年5月某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某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某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李某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给郭某劳务中受伤的,向郭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而郭某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某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雇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法制宣传日广播稿500字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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