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广州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二) 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 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正, ¥57000,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 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 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 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 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 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 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证明。
附件二 冯管单位证明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其他 屋内有关设施及家具无偿交由乙方处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证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价格: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四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本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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