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
最近学校出现了一些违纪现象,如到校门口的小店买零食吃、动手打人,损坏公物……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某小学高年级的几位学生,趁老师不备,翻围墙去了一家游戏厅,因琐事和厅内的闲散人员发生了争执,并用刀捅死了一名人员。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福新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天底下的人们千奇百怪,假如没有法律法规,社会将不知是什么样,恐怕人们都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因此,人们必须遵纪守法,社会才安宁,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名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或公民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无米不成粥,无法不成国”,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不知同学们发现没有,在我们的身边,也偶尔会出现不遵纪守法的同学。我们不说太远的吧,就近来说吧:学校一直以来禁止学生下课追逐打闹、疯跑现象,老师天天讲,时时讲,可现在还是时有发生。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也是这样,我们少年儿童要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遵纪守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告别不文明行为,理应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的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
同学们,我们身为21世纪少年,身为祖国的花朵,人民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杜绝不良嗜好,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再在不随地吐痰,学会遵纪:再不打架斗殴中,学会守法;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遵纪;在实践诚信中,做到守法;在一点一滴中,做到遵纪守法。
今天我在这里提出一个倡议----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环境也是一样,只有在法制社会下,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所谓法制社会,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制”时时刻刻伴随着在我们身边,并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有一次,我在电脑上看见一位老人在用偷窃来打发闲暇时间,涉案金额达1。8万元。老人本是衣食无忧,因为偷窃被罚2万元,坐一年牢。偷窃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位老人真是得不偿失啊!
再举一个例子,一个高中同学在学校成绩也是很好的,但家境不好,被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没钱,又不敢向家里要。一直没有给,被打了很多次。快___了,又有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拿刀砍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这一个个例子,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都是因为不懂法,踏上了不归路?
这就是不知法而产生的真实悲剧,触犯法律为自己,为他人都产生了损失。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不能像上面那些人一样。我们要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只要现在认真学法,就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是美丽的,法律是纯洁的,只要我们守法,法律能带给我们美好的未来。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懂法,将来长大了,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用法去告诉那些不知法的人。
让我们用法律去开创更好的明天!
当我站在讲台上,台下鸦雀无声,聚精会神地听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来为大家演讲,这是一种什么现象?
这就是有礼貌,讲道德。遵重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包括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师长、我们的亲朋好友,还包括那大街上来来往往、许许多多毫不相识的男女老幼,这也是有礼貌,讲道德。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讲道德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清早出门,人车拥挤,礼让他人,这是讲道德;进入教室轻声读书,不扰他人这是讲道德;同学之间,谦恭有礼,善良无私,这是讲道德;拾金不昧、尊师守纪,这也是讲道德。我们说,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我们将寸步难行。
我们知道“遵纪守法,讲究道德”,这是华夏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结晶,它积淀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里,它是我们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着、影响着每个华夏子孙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今年的大洪水,来势之汹、时间之长,人们难以忘怀,它冲毁了灾民幸福温暖的家庭,它冲毁了灾民憧景美好的未来。但灾区那团结互助,生活景然有序的场面让人感动,灾区那一幕幕把生让给他人,把死留给自己的事迹让人垂泪。多好的人们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放奇光异彩!
可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时有发生,比方说:有的同学有小偷小摸习惯,有的同学喜欢进“三室两厅”,还有的同学经常打架斗殴,更有甚者,极少数同学沦为少年犯......,当我们听到或看到这一件件、一幕幕令人心碎的事件时,道德啊!你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然而,道德的软弱,却孕育作一个更强有力的东西,那就是法律,至高无上的法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法做人,依法做事。这铿锵有力的中国法律,为我们创设了一个法律的空间。我坚信,讲道德能使我们的品行趋于完美,学法律能使我们的品行趋于规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是用来画“方”画“圆”的,看起来,规和矩是一种负担和累赘,然而,我们如果抛弃了手中的“规”和“矩”,无论是画“方”还是画“园”都是不可能的。由此说来,我们的社会就好比是一个待画的方和园,法律、道德就是那规和矩,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的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
试问:没有起码的人身安全保障,你敢出门吗?人人都不遵守“红绿灯”,你敢上街吗?国家没有未成人保护法,我们能幸福健康的成长吗?
同学们、朋友们,请尊重法律吧;请按法律行事吧!一年前,发生在我市的“粱俊事件”在坐的各位还记忆犹新,法律是无情的,我们的法律制裁了那位肇事司机,可是z同学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言语粗鲁,这道德吗?不走地下通道,这守法吗?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好比是一座大厦,法律、道德就是这座大厦的两根擎天支柱,缺一不可为了使这座大厦永远巍然屹立,让我们从小学习法律,讲究道德,从小学会用法律保护,用道德装扮自己!
是啊!如果我们把学法律讲道德比作人生座标的两个点那么我真诚的祝愿每个点上都能光,让我们的人生座标象星座一样灿烂辉煌。
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如果一个人小时候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错误,长大后就很难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然而,违反纪律在校园是常见的。一些学生认为违纪和违法是两回事,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大不了被扣一些分。
其实,这个想法对自己很不好。因为习惯会变自然,以后出到社会,恐怕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违纪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在小的时候就开始小偷小窃,随着时间的流逝,你可能就会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后就有可能越偷越大。
一些学生认为,要追求个性化,如果讲纪律就会失去自由,要自由就不应该让纪律约束到自己,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每个人要知道,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儿在天空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放进水里,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那么它们不仅不会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
人们可以自由地走在路上,但是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被车撞倒,你就会失去走路的自由。
假如学校没有校纪校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如何保障?国家、社会都要求我们懂得法律,遵守法律。
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们相处融洽,沉着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即团伙违法乱纪的集体腐败现象正在悄然蔓延。在当前查处的一系列案件中,往往挖出一个带出一窝。集体腐败势头的上升和蔓延已经产生了令人震惊的危害性。如浙江省宁波市委原书记许运鸿一案,涉及违法违纪干部127人,其中副省级1名,地厅级15名。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走私货款总值110亿元,偷逃税款62亿元,涉案公职人员25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64人。湛江海关是一个不足千人的单位,涉案人员160多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及案值400亿元,涉及干部多达300余人。无数事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是造成贪污腐败和乱作为的根本原因,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在全社会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当前反腐败的迫切需要,抵触法律的底线,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对人民来说,唯一的权力是法律。在一个法治国家,人人都应敬畏法律,视法律为神圣的准则。法律就是公共道德,法律既是每个人的行为标准,同时也是对违反行为标准的惩罚标准。法治社会,你遵纪守法,法律就保护你,保障你的权益;你胡来蛮干,法律就会惩戒你。每个人都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社会才能文明进步。遵纪守法是具体的,要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纪守法是长期的,要持之以恒,贯穿始终;遵纪守法是自觉的,要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我们每一个人,不仅自己要做到遵纪守法,而且要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当前,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领导干部不仅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参与者和实践者,而且各级官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具有更多的资源,在社会上也具有更大的影响和作用。他们的道德水准对全民道德建设影响深远,关注并推动他们个人素质的提高,是我国道德建设中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需要。
其次,要把各级政府建设成法治型政府。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成为守法政府,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政府的权威和良好的形象,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楷模和标尺。因为领导机关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他们严守法纪,就给下面做出了样子,而其违法乱纪,不仅会使他们自己丧失威信,而且会把党风、社会风气带坏,使违法乱纪现象在社会中蔓延。事实上,在许多问题上,人民都是先看政府的,政府官员如果不依法行政,不以遵纪守法为荣,玩法律于股掌之间,又怎能建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呢?为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该将遵纪守法状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设法治型政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