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工作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接受医疗质量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指导,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组织实施医院医疗运行和管理工作。
2、承担医院医疗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和考核工作。
3、承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组织学习、实施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组织考核各业务科室医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整理、分析医院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及时汇报并制订整改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承担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行工作。协同病案科完善病案管理质量标准,组织学习和实施,定期分析病案质量制订持续改进措施。完善病案管理规定,完成住院病案的管理工作。
5、承担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行工作。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组织学习和实施;定期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质量,制订持续改进措施。
6、承担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日常运行工作。完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管理规定,会同业务科室进行医疗纠纷的调解处理和医疗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组织调查和讨论,按专家组意见和医院管理制度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整改措施,进行责任追究,保障医疗秩序。
7、承担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预案,组织学习和实施,会同相关部门严密监控突发事件的不良因素,做
好医疗应急的评估、实施和其它工作。
8、协同药剂科做好药品使用、处方点评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医疗医技人员执业许可组织、实施、审核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医疗相关工作。
9、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做好医师管理和考核工作。
10、负责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医务人员思想教育、医德医风管理工作。
11、负责协调院内、外医疗工作。
12、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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