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宾馆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2、宾馆的仓库、电配间、重要机房、电梯内、更衣室、临时施工点、文印室为禁烟区。
3、宾馆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它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气炉等明火用具。
4、严禁在宾馆内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宾馆房间内从事烧香点烛等迷信活动。
二、用电管理制度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2、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3、各部门和宾客需要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4、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须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间距。
5、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暖器、电烤箱等电热器具。 6、宾馆举办大型活动时,新闻单位使用的自备电源和宾馆提供的
临时电源,要由电工值班负责安全。
7、各营业部门需制作灯箱广告,必须由工程部审定用电量。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8、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三、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变配电室是宾馆重要设施,为了确保供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操作变配电设备。
3、配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电力局颁发的许可操作证进行操作。
4、高压电器设备倒闸操作,必须遵守运行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表,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操作,紧急情况下,由发令人在场作双重监护,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5、对配电室灭火系统,消防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平时注意保养。
6、加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做好值班记录。
7、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得在变配电室放置食品和吃饭、吸烟等。经常做好灭鼠工作。
8、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检查不安全因素。 四、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理物资的物理和化
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能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监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五、消控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1、严禁闲人进入。
2、严格按操作程序上机,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线、电器老化或松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工程部。
3、上班时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立即采取措施或查找原因,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室内不准吸烟、不准使用电炉、电茶壶,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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