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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的标准

2021-04-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暂行标准

一.系统设计要求

(一)规范性和实用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要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监视对象、维护保养以及监控方式等因素统筹考虑。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二)先进性和互换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要具有适度超前性和设备的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改造留有余地。

(三)准确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确保能在现场环境条件和所选设备条件下,对防护目标进行准确、实时的监控,能清晰显示和准确记录防护目标的的可用图像.

(四)完整性

1。系统要保持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即无论中间过程如何处理,应使最后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和声音与原始场景保持一致,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的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声音特征等方面均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并且后端图像和声音的实时显示与现场事件发生之间的延迟时间应在合理范围之内。

2。除(四)款第1条外,还应对现场视频探测范围有一个合理的分配,以便获得现场的完整的图像信息,减少目标区域的盲区。

3.当需要复核监视现场声音时,系统要配置声音复核装置(音频探测)。

4。联动兼容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能与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等系统联动。当与其他系统联合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集成设计,各系统之间既能相互兼容又能独立工作。并要提供相应的通信接口,以便与上位管理计算机或网络连接,形成综合性的多媒体监控网络。

二。系统设备要求

(一)前端设备

1.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隔离区、留置室、审讯室及需监护的停机坪、码头、站台、货物堆放场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机。其中,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留置室、审讯室等位置如果配备音频探头,要与同位置监控摄像机视频信号一对一同步,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等位置配备报警联动装置。

2。监控摄像机等视频探测设备要保证清晰有效地探测到现场的图像,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三级。音频探测范围应与视频监测范围相适应。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审讯室监控摄像机拍摄图像能清楚观察到被检旅客面部和检查员背、侧面等工作情况,配备音频探头时要能够清晰听到检查员工作时与被检查(审讯)对象交谈声音内容.隔离区、留置室及监护地点摄像机拍

摄图像能清楚观察到监控/监护对象面向摄像机一侧全貌及监控/监护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并能通过变换焦距、转动云台等方式清楚看到监护区域人员面部等细节,必要时,固定目标监视与移动目标跟踪配合使用。

3。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审讯室原则采用彩色小型半球形固定摄像机,采用吸顶安装,水平分辨率不低于480TV线,最低现场照度0.5Lx,输出信噪比不低于45dB,具备背景光补偿和自动增益功能。音频探头安装在工作台侧板上,具备噪声自动抑制及自动电平功能。报警按钮安装在工作台下面适当位置,可实现脚踩报警。

4。隔离区原则采用彩色高速一体化球形摄像机,留置室原则采用针孔摄像机,均采用吸顶安装,水平分辨率不低于480TV线,最低现场照度0。5Lx,输出信噪比不低于45dB,可手动调焦并具备背景光补偿和自动增益功能.

5。需监护的停机坪、码头、站台、货物堆放场等位置原则采用日夜彩色、黑白自动转换高速一体化球形摄像机,周围可挂接探照灯、红外灯等辅助设备,以使在夜晚或光线不明的情况下看清监护目标。水平分辨率不低于480TV线,彩色模式最低照度0.5Lx,黑白模式最低照度0.001 Lx,输出信噪比不低于45dB,可手动调焦并具备背景光补偿和自动增益功能。

6.前端视频探测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环境照度不满足视频监测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其防护措施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具有相应的设备防护等级。

(二)传输设备

1。前端设备至控制室传输设备可以为普通的电缆,也可以为光调制解调设备与光纤配

合,也可以为微波开路传输设备。网络传输支持TCP/IP协议,完全支持跨网段、有路由器的远程视频监控环境,利用边防专用网络可实现图像、声音远程传输。

2.各种传输方式,均应力求视频信号输出与输入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响应及时和防止误动作),应有防信号泄漏和/或加密措施。

(三)控制设备

1.根据系统规模,可设置独立的监控室,也可与其他系统共同设置联合监控室.监控室内放置中心控制设备,并为值班人员提供值守场所.监控室内应有保证设备和值班人员安全的防范设施。

2。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应能对前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能给出视频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3.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

4.能手动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5。具有存储功能,在市电中断或关机时,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地址等信息均可保持。

6.具有与报警控制器联动的接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予以显示和记录。联动响应时间小于4S。

7。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四)显示设备

1。显示设备可以是普通的电视机、专业监视器,也可以是显示器或其他设备,如投影机、组合大屏幕等。显示设备的配置数量应满足现场监视用摄像机数量和管理使用的要求,即应合理确定视频输入输出的配比关系。显示设备的屏幕尺寸应满足观察者监视要求.

2.显示设备应能清晰显示摄像机所采集的图像,即显示设备的分辨率应不低于系统图像质量等级的总体要求。系统应有图像来源的文字提示,日期、时间和运行状态的提示。

(五)视频信号处理设备

1.视频信号记录采用纯数字实时嵌入式硬件设备,视频压缩采用MPEG4固定码流、MPEG4可变码流方式,音频压缩采用G。729标准。每路视、音频信号都由独立硬件进行实时压缩,声音与图像保持稳定同步。设备自身应有不可修改的系统特征信息(如系统“时间戳”、跟踪文件或其他硬件措施),以保证系统记录资料的完整性.可通过USB接口硬件进行备份,具备异地存贮、自动增量备份等功能。

2.图像实时监视分辨率不低于704X576,录像回放分辨率不低于352X288。图像压缩编码分辨率采用352X288 CIF格式.视频记录速度PAL制每路1-25帧可调。

3。对图像的来源、记录的时间、日期和其他的系统信息能进行全部或有选择的记录.报警录像宜提供报警前的图像记录。应能正确检索记录信息的时间地点。

4.全部视频、音频信号应能全年每天24小时实时不间断录像,监视/监护对象运动图

像数据能够存储30天,备份方式存储一年时间.某一时间点前后一小时普通录像与报警录像均可实现快速检索或可在30分钟内通过恢复备份数据进行检索。必须能够同时进行录像、重播及显示.

5.可将保存的图像资料转录到其他介质上,如光盘、移动硬盘、磁带等介质。录像数据要求可以长久保存,同时录像数据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

(五)网络功能

1.系统要求支持各种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实现远程WEB方式访问,通过Windows自带IE浏览器实现视频监控图像实时监视、录像查询及实时回放、云镜控制、与局端控制室的双向语音对讲等功能,全中文操作菜单。

2.IE浏览器远程监视图像可实现多画面预览(四、九画面),并根据带宽可选择调整帧率或图像质量达到最佳传输效果,可选择并切换各路单画面图像或多画面实时监视。远程传输编码分辨率采用352X288 CIF格式,单画面视频监视图像可满屏显示.全中文操作控制菜单在屏幕视频图像上方,菜单应包括登录控制、视频控制、音频控制、录像查询及实时回放控制、通道选择切换等功能,图像区域单击鼠标右键可弹出视频控制菜单。

3.系统可合理利用网络带宽,具备自动带宽分配功能,提供多点访问功能.

4。查询方式简单灵活,提供多种方式,例如可以按照摄像机编号和记录时间查询,按照报警时间、事件查询,按照操作员信息进行查询。

5。系统必须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可实现密码登录控制和用户名管理等功能,所有本地

或远程访问必须在系统的监督、管理之下。

6.支持视频流组播功能.

三。电源

(一)供电范围:包括系统所有设备及辅助照明设备.

(二)电源总要求:专有设备所需电源装置,应有稳压电源和备用电源。

(三)稳压电源:应具有净化功能,其标称功率应大于系统使用总功率的1.5倍.性能符合GB/T15408的规定。

(四)备用电源:可根据需要不对辅助照明供电,其容量应至少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1h。备用电源可以是二次电池及充电器、UPS电源、备用发电机或其组合。

(五)前端设备供应方式:前端设备(不含辅助照明)供电应合理配置,宜采用集中供电方式。

(六)辅助照明电源要求:可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配置。

(七)电源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雷和防漏电措施,具有安全接地。

四、防雷接地要求

(一)设计系统时,选用的设备应符合电子设备的雷电防护要求。

(二)系统应有防雷击措施。应设置电源避雷装置,宜设置信号避雷或隔离装置。

(三)系统应有等电位接地。接地装置应满足系统抗干扰和电气安全的双重要求,并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系统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导线截面积应大于25mm2。

(四)室外装置和线路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结合建筑物防雷要求统一考虑,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五。电磁兼容性要求

(一)抗电磁干扰

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应能承受如下电磁干扰而正常工作:

1.在GB/T17626。2—1998中,严酷等级3的静电放电干扰;

2。在GB/T17626。3—1998中,严酷等级3的射频电磁场干扰;

3。在GB/T17626.4-1998中,严酷等级3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

4.在GB/T17626。5-1998中,严酷等级:交流电源线不超过3级;直流、信号、控制及其他输入线不超过2级的浪涌(冲击)干扰;

5。在GB/T17626。11-1998中,严酷等级:40%UT10个周期的电压暂降;0%UT10个周期的短暂中断干扰;

试验中,系统工作正常,允许图像有微弱干扰,但不影响观察。

(二)电磁辐射防护

1.系统中无线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功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

2。系统中不与操作人员直接靠近或接触的非无线发射的设备(如视频切换控制器、摄像机等),其对外电磁辐射功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系统中与操作人员直接靠近或接触的设备(如显示设备、操作键盘等)的对外电磁辐射功率除满足上条要求外,还应满足GB8702等有关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六.安全性要求

(一)系统所用设备应符合GB16796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二)系统的任何部分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并能防止由于机械不稳定、移动、突出物和锐边造成对人员的危害.

七.环境适应性要求

(一)系统使用的设备其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15211的要求。

(二)在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下运行的系统设备应有防爆措施,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在过高、过低温度或过高、过低气压环境下,或在腐蚀性强,湿度大的环境下运行的系统设备,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八.系统可靠性要求

(一)系统所使用设备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h。

(二)系统验收后的首次故障时间应大于3个月。

九.标志

(一)系统设备的标志:应有标牌,标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次、供电额定值等。

(二)端子和引线:系统各联机端子和引线应以颜色、规格、标示、编号等方法加以标记,以便安装时查找和长期维护.

(三)标志要求:必须耐久和易读,不应该被容易取下且不卷曲。

十.文件提供

(一)设备所附说明书

系统所用主要设备应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外观图、各部位名称、功能、规格、各项重要技术指标、操作方法、安装方法、接线方法、注意事项及环保要求等.

(二)文件资料

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应按照GA/T75的要求提供全部的技术文件;文件应规范,图形符号应符合GA/T74的要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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