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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2020-08-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钢结构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17.1现场文明施工

17.1.1按照集团统一要求布置施工围墙,执行集团CI方案。

17.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严格执行施工总平面图。

17.1.3严格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施工工艺,不得随意更改,不得蛮干。

17.1.4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17.1.5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材料放置整齐,废弃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

17.1.6每天工作完成后,必须清扫工作区域,清除建筑垃圾,清理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

17.1.7进入现场人员应穿戴整齐,禁止穿拖鞋、赤背进入施工现场。

17.1.8施工场区及生活区均不得酗酒、不得追逐打闹。

17.1.9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职工爱企意识。

17.2环境保护措施

17.2.1执行idtISO14001:1996,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成立环保管理小组。

17.2.2使用风动设备或其他噪音较大的机具施工时,对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必要时设置隔音墙,避免噪音扰民。

17.2.3进行焊接时,在施工区域搭设防护栏杆,用彩条布围挡,防止电弧光和焊接产生的烟尘外露。

17.2.4对施工材料的包装袋应及时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废铁、螺栓头等进行回收。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材料浪费。

第十八节 工程验收

18.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当主体结构均为钢结构时应按部分工程竣工验收。钢结构工程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18.2钢结构部分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附录G,检验应在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18.3钢结构部分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验竟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附录H执行。

18.4钢结构部分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8.4.1个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18.4.2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18.4.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18.4.4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18.5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8.5.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18.5.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8.5.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18.5.4有关观感质量验收项目检查记录;

18.5.5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8.5.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8.5.7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18.5.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18.5.9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18.5.10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8.5.11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8.5.12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8.6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

18.6.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中附录A进行;

18.6.2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可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附录J中表J.0.1~表J.0.13进行;

18.6.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中附录E进行;

18.6.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中附录F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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