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撤案申请书
尊敬的雷山县交通警察大队领导:
我(高秧花)在2016年6月6日驾驶贵H02779女式二轮摩托车,由雷山县第二中学往凯里市方向行驶,当于小朗当二桥三岔路口转弯并道时因为处理不当与唐仁勤驾驶的正常直线行驶的小客车贵
H·DM816发生碰撞,致使我(高秧花)跌倒受伤,女式二轮摩托车受损;唐仁勤驾驶的小客车贵H·DM816车辆板筋及板筋漆面受损的交通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申请拆除责任认定,自行达成处理意见。
特此申请
申请人:高秧花
唐仁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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