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进一步优化科技型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2023-07-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进一步优化科技型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作者:张丹参

来源:《乡音》 2019年第8期

科技型民营企业是创新型河北建设的主力军,是推动河北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省科技型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影响其发展的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政策扶持的效果不够明显。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各级政府制定了大量惠企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但许多县(市、区)中小科技型民营企业因对政策把握解读能力较弱,对自身行业科技发展现状不明晰,无法充分利用扶持政策把企业的创新研发工作做实、做强。

(二)科技创新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在科技奖励普惠政策的带动下,科技创新型企业数量显著提升,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大量涌现,但科技创新工作质量不高,成果转化成效不显著,企业科技竞争力不足。

(三)创新型科技人才匮乏。受产业链分布、待遇、发展空间、城市社会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科技型民营企业对人才的吸引能力偏弱,导致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匮乏。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技术能力不符合企业要求,且经企业培训一段时间后,常常转而“跳槽”。

(四)产学研合作度差。目前,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创新项目,难以短时间内转化成可直接使用的成熟技术,中小企业的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合作衔接困难,造成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进度慢、创新成本增加,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成果浪费等问题。

(五)企业生存的法治环境有待改善。当前,科技型民营企业反映的法治问题较多。一是寻求法律保护困难。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国内贸易货款回收困难,一旦有经济纠纷诉诸法律,往往费心、费钱、费时,即便赢了官司也难以执行。二是企业周边环境较差。不少科技型民营企业在农村办厂,面临着要支付“补偿金”等等。

二、对策建议

(一)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一是加大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举办科技政策专题培训,重点进行优惠政策解读,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共同走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开展“一对一”的专题辅导,确保企业对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免尽免。二是推动建立和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化、普惠化的科技公共服务。

(二)深化政产学研合作。一是建立“技术专家巡诊团”工作机制,免费为企业开展技术巡诊活动。借鉴江苏泰州市的先进经验,由各市科技局牵头成立“技术专家巡诊团”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专家组,工作组负责巡诊团的组织、协调、推进和跟踪、督查工作。专家组由各市科技部门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和企业技术人员组建技术专家库,并从中邀请专家组成。活动的相关经费可以从各市科技局重大科技活动经费中列支,也可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活动有效开展。二是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深度合作,由单纯的项目合作向共建研发平台的长期战略合作转变,对企业参与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由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或奖励资金支持。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开展发明专利“深耕”行动,加大发明专利资助奖励资金扶持,对新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

大户、发明专利授权大户给予奖励,对“发明专利十强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给予奖励。

(三)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一是加强对中小企业人员的培训。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国内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有计划地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和咨询。同时,依托高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研修培训。二是畅通从高校、科研院所到科技型民营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人才流动机制,研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到市场上创业,培育更多新的技术集群和产业增长点。

(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给予企业发明专利、技术创新的法律支持和保护,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的法律诉求。二是建立相关机制,从立法层面加强对创业者的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公布知识产权保护标杆性案件,让源头性创新有更强的动力。三是建议对涉外法律进行相应的梳理,并对相关企业进行宣讲培训,让企业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科技大学副校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