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 受理(5日内) 一般劳动关系矛盾 疑难或重大劳动关系矛盾 了解情况 了解情况 电话调解 预约调解 调解不成 上门调解 不 予 受 理 电话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愿意自行协商 电话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不配合调解或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 对可能引起群体事件或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劳动关系矛盾 给对方当事人出具调解函 调查劳动关系矛盾事实同时进行调解 当事人反馈信息 调解成功 调解不成 双方和解 协商无果 制作调解意见书 维稳、公安、街道、工会、信访相关单位及时介入稳控局势 恶意欠薪、逃匿 制作调解协议书 劳动争议部分引导劳动动仲裁 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的,启动欠薪垫付程序 启动司法程序追讨欠薪 劳动违法部分转劳动机构监察处理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转相关部门处理 制作不予受理告知书 调结 (受理之日起15日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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