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物安全管理组
4.1、生物安全管理管理组组成:
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质控科科长、医务部副主任、保健科科长、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输血科主任、设备科主任、院感科主任、保障保卫科科长、药剂科主任、基建科科长、供应室负责人组成。
4.2、生物安全管理组职责:
4.2.1、宗旨:是通过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不断提高我院生物安全工作,保护检查者和被检查者的身体健康。
4.2.2、秉承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对议题进行审查。
4.2.3、通过知识、经验积累及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审查能力。
4.2.4、向研究者及相关人员就生物医学工作中遇到的生物安全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
4.2.5、管理工作组接受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3、生物安全管理组工作范畴:
制定本院生物安全防护监控制度、防护措施、具体实施办法及各种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我院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的安全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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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生物安全管理组工作内容:
4.4.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对全院的实验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管理。
4.4.2、与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组共同制定我院的生物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
4.4.3、当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划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全事件的信息。
4.4.4、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分析、整改。
4.5、检验科为本工作组最重要的实验室,承担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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