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推进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我省学前教育相关规划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等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各项规划实施,督促各地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要求,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导市、县(区)围绕全省规划和国家、省有关学前教育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政策,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2.统筹性原则。实施四个结合,即: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考核相结合,五年规划与各分项规划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公开性原则。各地年度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结果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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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增加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奖罚性原则。对履职尽责、举措有力、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的典型广泛宣传,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工程五年规划、学前教育民生工程的目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发展规划、项目推进与事业发展、经费保障与奖补政策、师资配置与待遇落实、规范办园与科学保教五个部分,具体指标见《安徽省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四、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和年终督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主要依据由教育厅统一确定内容的网上月报,并适时进行检查;年终督查针对平时考核结果,实施验证式现场督查,如与平时考核不符合,根据督查结果对平时考核情况予以调整赋分。
统一考核与分项使用相结合。考核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的结果,分别作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民生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完成情况的依据,分项计分使用。
五、考核结果
1、考核得分分类折算后的结果,除了作为上述四项规划考核依据外,分别与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考核、教育厅对各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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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局目标考核、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督导团对县级党政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学前教育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2、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综合奖和单项奖。考核总得分在前五名的授予综合奖;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民生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分类得分前五名的分别授予单项奖。
六、考核要求
1.严格考核对象。各地要以考核为抓手,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各项考核均依照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具体到园。各地不得擅自调整目标任务,不得擅自更换建设的园所,确因生源变化等因素,需微调的,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向省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注重过程督查。各地要高度重视各类各类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月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项规划的硬件完成进度和软件完成情况,要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和任务。
3.规范材料上报。各县(区)自评材料(含考核体系操作表、自评报告)、各市分县(区)复评材料(含考核体系操作表、复评报告)由各市教育局统一以市为单位,于11月底前一式两份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项目办。
附:安徽省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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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市、县政府成立领导组(8分),教育局成立组织领导(30分) 组织领导与发展规划(100分) 发展规划(70分) 领导组(8分)。建立部门联系会议或其他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政策措施,建立检查制度并有相关记录(14分) 制定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15分)、三年行动计划(15分)、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工程五年规划(15分)、学前教育民生工程规划(15分),并严格执行实施(10分) 项目规划科学,布点实事求是,规模符合教育厅要求(20分) 实地了解实施进展情况 查阅文件、有关会议记录及现场访谈 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已招生;全部竣工验收,部分投入使用;项目全查看资料;实部开工,部分竣工;项目部分开工,没有竣工;地抽查 新建园 项目没有开工)(50分) 项目推进与事业发展(350分) (120分) 质量管理情况(勘探、设计及施工许可;招投标、施工监理与公示;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验收;档案、施工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30分) 工程效益情况(包括:单独建制,规模适中,园舍独立,功能配套,设施设备配备到位)(20分) 项目规划科学,布点合理,符合就近入园需要,改扩建园 独立设置,符合建园标准(20分) (100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已分) 招生;全部竣工验收,部分投入使用;项目全部开工,部分竣工;项目部分开工,没有竣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实地了解实施进展情况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 4 —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项目没有开工)(30分) 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 质量管理情况(设计及施工许可;招投标、施工监理与公示;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验收;档案、施工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30分) 工程效益情况(园舍改造到位,功能、设施、设备齐全,场地、园舍独立)(20分) 项目规划科学,布点实事求是,每个项目三个年龄班段齐全(10分)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实地了解实施进展情况 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已招生;全部竣工验收,部分投入使用;项目全查看资料;实部开工,部分竣工;项目部分开工,没有竣工;地抽查 增设附属项目没有开工)(15分) 园项目 质量管理情况(设计及施工许可;招投标、施(50分) 工监理与公示;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管理;工查看资料;实程验收;档案、施工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15地抽查 分) 工程效益情况(功能改造到位,保教设备、生活设施按照要求配备,管理相对独立)(10分) 普惠性幼占园所总数比例达50%以上、40%以上、30%儿在园比例 (公办以上、20%以上、10%以上(其中:公办园占园、普惠性民办园普惠园比例80%以上)(普惠园比例计分按照合计比例) 每个点1分,10%以下不给分,最高30分;(50分) 公办园比例计分按照每少一个点扣1分)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查看事业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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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 每年递增3个百分点以上(入园率达56﹪满学前三年入园率 分;递增3个点以上满分,递增不足3个点按(30分) 每0.1点1分计算) 1、县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办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20分) 2、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生均拨款标准(10经费保障(100分) 查看事业统计资料 查看幼儿园分) 3、教育费附加有收费标准文件,两个年度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土地出让金等有一定教育经费相关资料。 比例用于学前教育(30分) 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 经费保障与奖补政策(300分) 普惠性民办园奖补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合理,近三年逐步提高,且及时拨付到位(40分) 出台和实施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出台政策10分,实施奖补20分) 普惠性民办园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已悬查阅相关资料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查看 查阅相关资料 查看资助制度相关资料;实地访谈 查看相关资料 (50分) 挂标识(10分) 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明确,符合省里规定(10分) 企事业单位办园奖补(50分) 出台和实施企事业单位办园奖补政策(出台政策10分,实施奖补20分) 奖补对象界定符合省里规定,界定清楚,奖补政策落实(20分) — 6 —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城市农民工子女人员奖补三级指标 出台和实施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园奖补政策(出台政策10分,实施资助30分,符合要求10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 经费保障与奖补政策(300分) 查看相关资料 (50分) 分) 贫困幼儿入园资助(50分) 出台和实施资助贫困幼儿入园政策(出台政策10分,实施资助30分,符合要求10分) 查看相关资料 每年公开招考一定数量的教师(10分);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10分); 各类幼儿园按照2教1保配齐教师和保育员(20分),配齐其听取汇报;查看招聘和转岗等相关资料 师资配置师资配置与待遇落实(100分) (70分) 他人员(10分);建立县级园长和教师培训制度,每年落实培训任务(制定制度10分,落实培训10分) 在编教师工资全额由财政拨付(10分);聘用待遇落实(30分) 教师保险依法足额购买(10分);幼儿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落实(10分) 查看文件及处理意见等资料;实地访谈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访谈 查看有关文件,实地访谈 查看有关文件,实地访谈 禁止城区小学举办附属园、学前班(10分) 规范办园与科学保教(150分) 幼儿园命名、班额、办班、招生等符合国家和规范办园(80分) 省规定(20分) 小学招生无入学测试,无其他挂钩性障碍,小学低年级教学进度无加快现象(15分) 公办园按照国家规定项目收费;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符合省里规定(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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