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
职位领导(签名):
教 师(签名):
校园安全委员会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场坝二中校园安全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警务室人员组成,并定期举行例会。现将成员及分工明确如下:
组织领导:
主任:尤振臣
副主任:邓瑞
委 员:邓瑞 龙菊 付明先
成员:罗林 王孝俊 秦雄 兰德聪 王烈 常开媛 姚建 李德珍 谢文君 胡庆银 胡剑 孙先玲 杨鑫 兰兴江 张义波 尤振宇 岳觅 晋家龙
场坝二中
2012年3月15日
校外寄宿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校外寄宿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周围环境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外寄宿生。
第三条 寄宿生地点房主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校外寄宿生实行由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检查,学校监管,房主负总责。
第五条 学校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住宿地点的监督督查。由派出所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第六条 寄宿地点房主的主要职责:建立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确保寄宿地点学生的安全。
第七条 学校要建立学校、家长沟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寄宿生管理。协助派出所搜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寄宿生档案,加强对寄宿生的管理。
第八条 建立健全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学校配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防疫部门定期采取“拉网式”,对各寄宿地点开展以“防破坏、防火灾、防事故、防爆炸、防坍塌、防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住宿要求的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实行优胜劣汰,由派出所查封,停止办寄宿点。
第九条 开展学生珍爱生命、积极生存、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寄宿地点。
第十条 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对学生的安全威胁。
第十一条 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二条 住宿点安排专人负责关锁大门,如有紧急情况向当地政府或学校报告。
第十三条 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十四条 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
第十五条 加强与县(乡)医院、卫生院的联系,建立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救助的机制。寄宿生如有疾病,应及时治疗。
第十六条 配备必需的清洁卫生工具,切实做好寄宿点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保持寄宿点干净、整洁、卫生。
第十七条 教育寄宿生不吃零食、不饮生水,严禁房主摆摊设点,向学生出售过期食品。
第十八条 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学生,不得超员住宿。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学生宿舍。严禁通校生在寄宿地点逗留和留宿。
第十九条 对学生宿舍实行由校领导带队、班主任协助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督促学生遵守住宿纪律,按时作息。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按照男、女学生相对独立的原则安排住宿,尽量做到女生相对集中住宿。
第二十一条 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内务,保持宿舍清洁。
第二十二条 建立寄宿生信息档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场坝二中
2012年3月15日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l、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l、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二)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l、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3、及时通知家长。
4、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中心学校;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务主任等人组成) ,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l、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三)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少年保护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校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中心学校,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场坝二中
2012年3月15日
场坝二中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场坝二中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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