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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的验收和检验制度

2021-01-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商品混凝土的验收和检验制度

一、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应向购货单位施工单位提供出厂资料。

1、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供应混凝土前应向购货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

2、《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应做到一车一单,随混凝土送料车一起送到工地,作为商品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其中到达时间,由购货单位在现场如实填写。

3、 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一车商品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及生产单位应当在《商品混凝土交接单》上会签。验收内容包括:确认商品混凝土类别、数量和配合比。 查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应当退货。测定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坍落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增大坍落度时,应当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生产单位调整。目测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

二、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建设)单位和生产单位见证下,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商品混凝土进行有

见证取样制做试块,检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取样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

三、商品混凝土试块实行统一集中养护。混凝土经三方见证制作拆模后,由施工单位集中标准养护试压。 判定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坍落度、拌合物质量以进场验收结果为依据;强度以三方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块强度为依据;其它质量指标的判定由供需双方根据技术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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