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曲靖市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5)
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2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策略3
第三章绿地系统总体布局4
第四章绿地分类建设规划4
第五章绿线规划9
第六章水系规划9第七章防灾避险绿地规划10
第八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11第九章树种规划12
第十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14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14
第十二章实施保障措施16
第十三章附则17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整合、优化曲靖市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以《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为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
6.《城市绿化条例》(1992)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8.《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9.《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
10.《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年112号)
1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12.《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2]249号) 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l-2002)
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5)
5.《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6.《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7.《国家园林城市及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8.《云南省园林城市标准》
相关规划
1.《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总体规划(2017-2035年)》
2.《曲靖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3.《曲靖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4.《马龙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5.《沾益区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
第三条规划原则
1. 生态优先
绿地系统规划中对规划设计、目标定位.功能布局、景观营造、技术运用、文化主题、生态保护等都以生态目标的实现为前提。建立正确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减少对原始自然环境的改变,结合地域气候、地形地貌,创造多样化、优质化的生态环境。
2. 综合效益
注重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创建稳定、安全、优良、有效的城市及郊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平衡发展。
3.地域特色
尊重城市山水空间特色,挖掘曲靖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综合运用园林手法,保护乡土植物资源,适地适树,合理选择植物材料,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水人文绿地景观。
4.操作可行
规划结合曲靖城市绿地现状条件,做到重点与一般、集中与分散、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做到经济实用,提高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一致,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远景为2050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总体规划(2017-2035)》中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共计183 km2。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为麒沾马一体化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翠峰、西城、太和、建宁、寥廓、潇湘、文华、白石江、南宁、益宁、沿江、珠街、三宝、西平、龙华、金龙、通泉、鸡头村、王家庄、张安屯等20个街道和月望乡的行政区划范围,以及大坡乡、白水镇的部分范围,总面积1683km2。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策略
第六条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建设“珠江源山水生态绿城、高原运动休闲胜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
全面优化绿地布局结构,形成网络化、一体化的城乡绿地系统,实现“田园中有城市、城市中有森林”的绿地格局;建设高品质绿色城区,形成“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城市绿地网络,全面优化曲靖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绿地、河流水系、湿地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维护城市和区域生态安全。
第七条规划指标
近期目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7m2/人以上,绿地率达36%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远期目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6m2/人以上,绿地率达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90%,道路绿地达标率90%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例大于70%,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第八条规划策略
1.景城融合促进旅游发展
2.蓝绿交织构建游憩空间
3.公共中心彰显城市特色
4.生态多元实现持续发展
第三章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第九条规划结构
规划绿地系统结构为:一核、一带、六廊、九园。
一核——寥廓山生态景观核。规划寥廓山为曲靖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景观、游憩核心,打造城市中央绿肺及中央生态节点,市民休闲及游憩的景观核心。
一带——南盘江田园风情带。依托东部南盘江及两岸田园,对该区域的空间特色进行保护和发扬,结合城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和郊野游憩环境的建设,形成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征的生态景观带,使区域田园风情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与发扬。
六廊——一纵五横绿色廊道。规划依托城市水系及带状绿地,建设六条绿色廊道。纵向形成贯穿城市南北的中央绿廊,与横向五条城市生态绿廊,共同形成城市的生态公共空间与文化线索。
九园——九座市级景观公园。以城中山水为基础,选择城市廊道上重要的生态景观节点,建设九座市级综合公园,为城市提供大型开敞的景观空间;利用山水景观构建重要的游憩空间及自然生态场所,体现曲靖珠江源山水绿城的形象特征。
第十条各类绿地建设指标
表3-1 曲靖市中心城市绿地建设指标规划
表3-2曲靖市中心城市绿地分类指标
第四章绿地分类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城市绿地分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执行,将曲靖市城市绿地系统分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其他绿地(G5)五大类。
第十二条公园绿地规划指标
结合中心城区具体情况和公园绿地的合理规模测算,规划曲靖中心城区2035年各类公园绿地指标以及公园分级标准如下:
表4-1 公园绿地规划指标表
第十三条公园绿地分类规划
规划将新建和改扩建9个市级综合公园、12个区级综合公园、32个社区公园、7个专类公园,以及多个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形成完善的公园绿地系统。
第十四条综合公园规划
为全市居民服务的综合性公共绿地,有完善的活动内容、娱乐设施及服务设施。根据城市各区公园现状及总体规划,在全市范围设9 个市级综合性公园,其中麒麟区4座,沾益区和经开区各2座,马龙县1座,合计面积1040.8 hm2。扩建寥廓公园及玉林公园,新建两江公园等六座市级公园。
表4-2市级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
为各区居民服务的综合性公共绿地,提供休息、游憩、锻炼、娱乐等较完善的活动内容和服务设施。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立12座区级公园,其中麒麟区5座,沾益区3座,经开区、马龙县各2座,合计面积388.3hm2。表4-4区级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
第十五条 专类公园规划
在中心城区规划7座专类公园,包括儿童公园、艺术公园、婚庆公园等,从不同活动内容和主题为全市市民提供多样化的活动体验和休闲场所,合计面积180.4hm2。表4-5 专类公园规划一览表
第十六条 社区公园绿地规划
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公共绿地,提供休息、游憩、锻炼等日常基本的活动内容和服务设施。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立32座社区公园,其中麒麟区16座,经开区8座、沾益区6座,马龙县2座,合计面积185.6hm2。表4-6社区公园规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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