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关于公民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国内外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理论的研究、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困境研究、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研究。本文在参阅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公民与公共政策制定相关理论进行总结和归纳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必要性及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对此,从政府层面对公共政策制定各个环节中的公民参与路径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政府应对公民需求进行积极回应,以便最终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促成政府与公民合作治理公共事务和共同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公民参与 公共政策制定 良性互动 合作治理
随着世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既是当代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潮流,也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公民意识的日益觉醒,公民逐渐成为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方式的可行性与有效性也成为公民进入公共决策过程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从此看出,在现阶段公民参与是一种全新的公民责任、权利以及治理的观念,随公民参与意识逐渐增强,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制定公共政策成为解决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方面,在新形势下也是推进公共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因此,深入分析当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参与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探索公民有序、有效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机制与措施,有效地调动公民对公共政策制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地方政府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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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1 公共政策制定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实质是公共权力机关为达成一定目而进行的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公共政策的制定是公共政策的一个环节,是指针对某个政策问题提出,论证并抉择解决方案的整个过程,一般包括目标确立、方案设计、方案评估和论证、方案抉择这样几个相互关联的环节。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针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通过民主政治程序制定和执行行动方针的行为准则,其中“民主政治程序”就包含着公民参与的表示。
1.2 公民和公民参与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公民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公民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公民参与的主体是拥有参与需求的公民,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也包括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民间组织。二是参与的领域。社会中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公共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的存在。三是参与的渠道。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去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 公民参与是公民进入公共领域生活、参与治理、影响那些关系他们生活质量的公共政策的基本途径。民主参与是公共政策制定的一个重要原则,首先就体现在政策是否能真正反映人民的要求和愿望,是否能最终使群众获得利益。其次要求政策能保障人民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利益分配;再次是要重视发挥专家智囊团的作用。伴随执政为民、服务行政、多元治理等理念的形成,公民参与呼声增强、参与能力日渐提高,以及公民参与条件逐渐成熟等一系列的变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不仅重要,而且可行。因此,研究公民如何更有效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就成为一项时代课题。
二、公民与公共政策制定研究现状
20世纪60年代左右,许多先进国家的公共部门逐渐从传统的“以等级为中心”的行政僵硬化模式向以“公民为中心”的多种形式变革。这说明了政府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政府和公民的关系逐渐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各种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机构的建立,当代国家已经由政治民主逐渐向行政民主转变,而这种趋势的发展集中体现在公民直接参与公共管理,并逐渐发展为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治理关系,公民参与也逐渐从间接参与向直接参与转化,因此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成为各学者研究的焦点。
2.1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理论价值分析
在西方代议制民主社会中,公民参与作为现代公共管理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比较新的思想观念,是20世纪末叶的管理创新,公民参与运动也不断地激发着人们的研究兴趣。政治学者林德布洛姆(C.E.Lindblom)认为,“在民主国家中,决策过程面临着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追求效率,二是提高对民众控制的反应能力。人们既希望政府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又希望政府能够在政策过程中满足民众的多种要求。换言之,政策既合理又民主。”在他看来,单中心的组织只是加强了管理上的功能,而非民主意义上的人员互动功能,因此指出每个人都有资格参与公共事物的处理,所有重要的决定都留给所有社群成员以及他们所选择的代表考虑。把命令权利限制在必要的最小范围。”①对层级制机构的回应,奥斯特洛姆建议一种改善后的可选择模式,他称之为“民主行政”。美国公共行政学者Richard.C.Box在其著作《公民治理:领导美国社区迈入二十一世纪》一书中,提出了“公民治理”的行政模式。他认为,在探讨公共行政与民主价值之间的关系时,必须关注和维护人民的权利,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方式来行使权利。② 他认为政府应创造机会让公民团体直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让那些排除在外的公民团体可以进入政策制定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奥利弗(Oliver) 认为,如果在治理过程中没有一定水平的有效公民参与,民主就无法存在。民主的本质就是公共参与,因为公民参与在政府政策的形成过程中有很大的影响。那些将自身偏好表达出来的公民比那些不表达的公民更具影响力。如果没有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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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兴森:公共行政学:历史与思想[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511页 ②
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4月,第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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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公共参与, 政府官员所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环境就会缺乏必要的社区民意以及地方利益的表达,同时民主进程会极大地遭受破坏以致失败, 因为所有民众的心声都无法被倾听。① 美国学者约翰·克莱顿·托马斯所说:“今天政府做出公共决策的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新技术发展的刺激直接推动了信息的快速扩展和传播,越来越多的公民逐渐认识到,他们有能力影响那些关乎他们生活质量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于是,接下来的结果就是,他们不断地要求在公共政策过程中获得发言的机会。”②他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途径分为四类,即以获取信息为目标的公民参与、以增进政策接受性为目标的公民参与、以构建政府与民间强有力的合作关系为目标的公民参与以及公民参与的新形式;申诉专员、志愿主义、决策中制度化的公民角色等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迅速发展,公共政策已经成为政府调控现代市场经济和进行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同时我国社会主义正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政治过程必须向民主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因此公民有效参与公共政策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学者魏星河(2007)认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公民、国家、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形式,既是政治制度完善的需要,也是政治制度完善的结果,其核心价值是理性、和谐、正义、民主。虽然公共行政应该向所有类型、群体和利益背景的公民和社团开放,但由于预算、时间与特定公共决策的质量要求约束,行政过程中的公民参与依然是一种“代表性”参与。③我国学者王巍认为,“现代公共行政学发端的实用目标是确保公共行政尽量免受政治波动的影响,实现稳定的社会公共治理。建构理性体制,降低行政过程中的代理成本,倡导管理技术革新,达致更高的管理效率。公共行政,无论是出于对社会治理压力的回应还是出于自身对自主性发展的进一步渴求,都必须变得更加开放和包容。”④王巍(2010)从作为“管理对象”的公民,作为“服务对象”的公民,作为“顾客”的公民,作为\"伙伴\"的公民等不同的公民角色,分析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演进过程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性,并引荐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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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尼尔森,柯蒂斯·伍德.改革的反响: 美国地方政府形态对公民参与策略的影响[J]. 谭锐译,范永茂校,公共行政评论,2010(3). ②
(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M].孙柏瑛等译.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10. ③
魏星河.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涵义、特点及价值[J].政治学研究.2007,(2). ④
王巍.西方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经验审思与理论进展[J].公共行政评论.2010,(2).
有代表性的模型。刘玉芝(2011)认为,在公民政治参与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要明确政府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中的主导责任。政治参与的有序展开同政府自身的明确定位和积极引导直接相关,所以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角度发挥政府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引导、规范功能。政府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政治参与过程中政府、民间组织和公民之间共向的发展趋势,力求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发展。①
2.2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研究
由于政府自身的缺陷和公共事务的复杂等因素,公共政策往往并不像人们所想象和期望的那样有效,公民参与公共政策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从理论上来分析,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存在着许多的限制性因素。有的学者把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诸多障碍,归纳为三个方面:公民自身的限制、政策制定者的限制和设计者的限制。美国学者林德布洛姆(CharlesLindblom)认为,“公民缺乏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动力,自望坐享其成,最后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维护,这就是公民参与的困境。”②从理论层面上讲,导致公民参与困境源于两个因素,一是参与本身的有偿性,第二是参与者普遍的“搭便车”心理。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布坎南认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失效,导致政府公共政策的低效率,加之因缺乏竞争机制、降低成本机制以及政府机构自我膨胀、监督信息不完备、政府寻租行为等,导致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使政府的活动并不是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③美国学者斯塔林在《公共部门管理》一书中提到, “公共管理责任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回应。回应是指一个组织对公众所提要求作出超一般反应的行为,作为地方政府, 其重要的公共职责之一就是对公民的各种需求给予充分的满足, 并在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和制定各种社会政策,不能解决的也应当给予及时的答复。”④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也曾经产生过各种各样的困境,现代公共政策往往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公民能否理解政策的决策过程和方式,能否与决策者进行有效的沟通等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巨大障碍,如何让多数公民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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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芝.政府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中的地位与作用[J].政治学研究.2011,(4). ②
林德布洛姆.决策过程[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第78一79页. ③
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④
梁莹.公民论坛中的地方政府回应——以南京市市民论坛为例.[J].中国行政理,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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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代化的决策中,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其次,受利益集团的影响,使公民不能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学者朱德米(2008)认为,协商式公民参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 (1)在公共决策的目标确立上,需要关注政策制定者与公民两者认知契合程度。公民接受程度低或者两者目标不一致都有可能导致协商失败。(2)公共决策的时间性约束,特别是对于需要政府迅速作出反应的政策问题,如果公民协商的主体与机制选择不当的话,也能够导致协商的失败。(3)平等参与过程中需要确保社会弱势群体的发言权和利益表达,在代表参与协商的类型中,防止代表个体利益与委托人利益不一致。①霍海燕(2008)认为,政府制定政策的过程实质上是利益选择、利益协调、利益综合和利益落实的过程。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各民间组织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源,保证其成员利益的最大化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博弈给各民间组织提供了一个充足的利益表达机会,通过利益博弈可以使政府充分了解各个民间组织的利益诉求,了解各团体的政治态度与价值取向,从而在协调利益关系、解决问题。②然而,我国公民参与政策制定主要体现在政策方案设计与政策方案选择方面。传统的政策方案设计通常由政府机关的有关部门负责。由于政府部门自身的局限在政策方案设计技术上难免存在着认知能力的缺陷,,难保政策方案的公正和科学。其次,中国的公民社会还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双重性。 因而,公民在政策制定中的参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政策制定的开放程度,,包括决策信息的开放、决策程序的开放、参与渠道的开放等。冯静和杨志云(2008)认为,“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核心的政策主体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通过对社会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协调,对各种利益诉求进行选择与整合,在追求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利益,实现利益平衡与和谐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利益视角下的公共政策过程,从政策客体维度看,主要是利益剥夺、利益觉醒、利益需求、利益表达与诉求、利益综合到利益实现程度的过程。从政策制定主体维度看,就是协调利益冲突、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利益分配和利益增进,最终达到利益平衡的过程。”③我国目前的公共政策制定方式主要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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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米.公共协商与公民参与- 宁波市J区城市管理中协商式公民参与的经验研究[J]政治 学研究.2008,(1) ②
霍海燕.公民社会的兴起对政策制定的影响[J].中国行政管理.2008,(2) ③
冯静,杨志云. 利益视角下的公共政策过程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9,(1)
闭内向型的,并没有充分了解民意实行利益均衡,常常成为及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志的表现,客观上造成公民难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活动,致使公民不能有效的参与公共政策。其次,公共政策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分配的基本规则,公共政策的应该是一个相关利益集团的博弈行为。就现阶段而言,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措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握公共政策命运的主政者的价值取向和综合素质,公民的意见在公共政策中能不能得到反映或反映多少,公民自身难以知晓,更很难进行监督。
2.3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路径研究
美国著名学者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一书中按照“决策制定类型”和“公众构成性质”两个维度建立了公民参与形式矩阵。⑤他理性的分析了公民参与的优点和内在缺陷,并论证了公民参与有效性的评判标准,为公民参与如何具体操作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南。他指出,“公民参与必然深度地影响甚至改变公共管理者制定政策和从事管理的方式。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公民积极参与的热情和行动与有效的公共管理过程有机平衡或结合起来,即如何将有序的公民参与纳入到公共管理过程中来,在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中融入积极、有效的公民参与”。他根据公民参与的范围、程度和频率等将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具体途径分为四类:“即以获取信息为目标的公民参与,包括关键公众接触、民发起的接触法、公民调查、新沟通技术等;以增进政策接受性为目标的公民参与,包括公民会议咨询委员会、斡旋调解等;以构建政府与公民间强有力的合作关系为目标的公民参与,包括培养知情公众等;公民参与新的高级形式,包括申诉专员、共同生产、志愿主义、决策中制度化的公民角色、保护公共利益的结构等,对于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具体途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巴伯认为强势民主的讨论具有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强势民主要求的倾听不少于演说。第二,讨论是有效并且是可认知的。第三,讨论的意向论将它从纯粹反思的领域推向行动的世界。因此,强势民主的讨论总是包含着倾听和演说、感觉和思考、行动和反思。巴伯则提出了一种切实有效的发展方案,针对地区性的和全国性的电子化镇民会议的强势民主方案要求建立公民通讯合作组织( C ivic Communication Cooperative),公民通讯合作组织的目标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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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水成.我国公民参与政策制定问题研究概述.[J].理论导刊,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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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 带头和实验公民广播的创新形式;地区性的和全国性的镇民会议、邻里集会的相互配合:管理和监视所有的电子民意测验、投票以及公共选择的其他形式;为公民事件、听证会、审讯和公民利益相关的其他公共活动的视频报导建立和提供指导原则。①
孙柏瑛教授(2005)在《公民参与形式的类型及其适用性分析》一文中提出了公民参与形式的有效性标准:参与的必要性、代表性、公平性、易进入性、畅通性、充分性以及参与对政策的实质性影响。他将公民参与形式分为四类:政府自主决策、以获取政策信息为目的的公民参与、以政策接受和支持为目的公民参与、由公民或公民组织主动发起的参与,且认为主要的公民参与形式是关键公民接触、公民调查、公民投诉、公民会议、公民听证、公民论坛、社区发展公司七种。②要完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除了利用公开听证制度,民意调查等方式还可以利用信息社会中的技术网络拓展利益表达的途径。我国梁莹(2010)通过对世界中公民论坛活动开展的现状的了解,剖析影响和制约公民论坛活动深入开展的深层原因及其背后的逻辑。她认为,“政府的回应性与政府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有效性等要素共同建构起善治的基本框架,是促成政府与公民合作治理公共事务和共同参与社会政策过程的网络关系.\"③地方政府回应通过促进公共理性的互动交流来推进善治, 而公民论坛活动则是在社会政策层面推进地方政府回应的重要举措。我国的公民论坛和政府回应实践中, 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 这主要体现在公民论坛和政府回应还缺乏具体运作机制的支撑, 包括平等进入机制、对话与协商机制、公共理性约束机制、相互合作机制、非正式公共领域与正式领域之间的互动机制等。王雁红(2011)以杭州开放式的政府决策为例,从新公共行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行政理论论证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她认为,“构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关键在于回答好四个问题:谁参与、参与什么、怎样参与以及参与效果如何。”她从政府决策的特点和过程出发分析了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理论逻辑。她从公民参与视角来分析公民参与政府政策制定的形式或途径,从公共政策制定中的议程设立、方案规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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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莹.公民论坛中的地方政府回应——以南京市市民论坛为例[J].中国行政理,2010,(6) ②
孙柏瑛.公民参与形式的类型及其适用性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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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红.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基于杭州开放式政府决策的经验研究.公共管
理学报[J]. 2011(7)
案决策、政策合法化等环节解剖政府对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思考我国各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该如何构建公民参与机制问题。对我国公民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实践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学者蒋硕亮(2010)认为,“在政策网络中,行动者在网络中的地位、政策参与者关系的强弱以及网络的开放程度都会影响政策后果”①政策网络路径有助于扩大政策过程的民主参与,推动政策过程的民主化。面对现代代议制民主存在公民参与有限、监督制约难的问题,政策网络容纳了更多的参与主体,有利于公共政策对多元利益和价值的考虑和接纳,符合民主政治理念。学者梁莹和王雁红对公民与公共政策的实践研究对我们具有借鉴意义。二者基于公民论坛和开放式决策的实证研究,认为政府应该对公民负责,应该了解公共需求,并对其需求进行有效的回应。政府制定公共政策应向不同层级的公民开放,扩大决策领域,提升决策层次,公民在涉及其利益的公共事务上具有发言权,其次是要保证参与者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加强公民参与渠道、参与过程和方式的制度化建设,因此从政府层面对公民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进行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三.公民与公共政策制定研究前景分析
由上述研究成果可知,西方许多学者对公民与公共政策的研究较为完善,对公民参与政府公共政策各个环节的极端重要性进行了研究,主要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而是公民自身的政策诉求。对于公民以什么角色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公民采取何种途径影响政策制定过程以及公民参与民主价值的关联程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诸多困境,国外学者对突破其困境的治理之道也从不同程度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这些政策尝试大多围绕着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参与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拓宽参与渠道等方面展开,也为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我国对公民参与在行政学领域中的研究也有较多的理论成果,我国学者对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民参与的价值方面、公民参与与民主的关系、公民参与的评估等方面进行研究,侧重理论层面上的政治参与。在公民参与的方式和技术方面,主要围绕公民听证会、公民大会、咨询委员会、公民调查和公民陪审团等进行探究,随着近些年我国公民参与的模式日益多样化,学者们开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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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硕亮.政策网络路径:西方公共政策分析的新范式[J].政治学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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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一些技术来促进公民参与,让但大多数是仿照西方先进国家的模式,较之于西方国家,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落后,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有序参与”逐渐成为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最新发展的“协商民主”,成为我国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学者们逐渐强调公民参与对民主政治的重要性,认为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政府之间应该展开对话,共同协商。公民参与问题在国外讨论和研究很多,但在我国,对公民参与的讨论和研究相对较少,目前对于其研究把更多的关注放在自由、平等、正义、人权等民主的普遍价值上,或是放在民主制度、民主文化和民主机制的中国特色上,对公民参与的路径、一般性理论研究不多,已有的成果仍需补充,许多问题仍需再加斟酌,特别是在学者们较少措意的方面,我们还需再做探索。
首先,关于公民与公共政策的关系方面。公民与政府应是上下互动的关系,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对个人的服务结果负责,随着以“公民为中心”的呼声一天天的高涨,政府要更好的满足外部环境和公民的需求,政府制定公共政策必须要对公众负责。行政人员的任务是让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的过程,而不是力图将权威性专家式结论强加给公民。理想的公民参与不仅仅是让公民在选择参与不仅仅是让公民在选择代表后就算是参与了管理,而应该让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识别问题,提出建议,权衡各方面关系,促进民主化并深化思考,鼓励公民参与把最终的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让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是由广度有深度的参与。 其次,关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途径方面。由于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信息的有限性,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的积极参与,可以为政策制定提供丰富的信息,很好的弥补政府的这一缺陷。因此构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提供多种路径,通过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充分利益博弈整合公民的利益诉求,是公共政策建立在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相对平衡的基础上,降低政策成本,提高公共政策科学性的不可或缺的路径。我国当前公民有组织的进入关系切身利益的决策过程中,该过程中公民的作用依所参与事物的性质和层级而定,存在从观察、咨询、意见表达到决策的变换。主要表现为参与定价、立法等听证会,但是当前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民主参与低下,民众的意见未能在公共正政策中有所反应,例如,听证会意见只供有
管部门参考,参与者数量有限和参与质量不高等。而且,在过去的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只参与但是没有最终的决策权,公共政策的制定缺乏有效性,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不仅要参与决策制定的过程,还必须要了解相关的政策信息,这就需要政府人员应努力提供各种途径协助公民去认知问题的目标和真相并提供一个开放的空间进行问题真相的思辨。①对此,应增强政府决策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政务公开是公民参与的前提条件。政府应该将公共政策制定的目标、内容、方式等各方面向公众公开,让公民了解其政策问题与自己的相关性,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民对公共政策的认知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还应构建公民与政府互动的平台,可善用新媒体平台,公民论坛等方式增强公民媒介素养,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借助网络等新媒体征求民意,建立对话机制,使公民学会准确、完整地选择、解读和采用政策信息,但由于网络存在安全性,因此可将网络参与、公民论坛等作为公共政策问题筛选的工具,再按照级别分类,上升到座谈会、听证会等程序。
最后,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应该是实质上的参与而非形式上的参与,不仅仅是一个宏观的方向和原则问题,更需要结合实际把它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和细则规定。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都有一个过程,公共政策在制定的不同环节对公民参与形式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管理者在不同的决策情况下,应该以怎样的标准选择不同范围,不同深度的公民参与形式这一核心问题,正是当今公共管理者在公民参与迅速反战背景下急需解决的紧迫问题。要对公民参与的具体过程进行规划和设计,健全和完善公民参与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政策问题选择不同。
由于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公共政策研究不可能诉诸于一个一成不变的分析框架,它处于不断的发展与完善过程中。我国系统地开展政策科学研究相对较晚。我国政策科学在理论体系、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学科建设、实际应用等各个方面也有大量需要丰富和完善之处。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学者研究的经验及其丰硕成果。但这必须与我国的政策研究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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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4月,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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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唐兴森:公共行政学:历史与思想[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511页 [2] 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4月,第106页 [3] (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M].孙柏瑛等译.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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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杰明·尼尔森,柯蒂斯·伍德.改革的反响: 美国地方政府形态对公民参与策略的影 响 [J]. 谭锐译,范永茂校,公共行政评论,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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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霍海燕.公民社会的兴起对政策制定的影响[J].中国行政管理.2008,(2) [13]冯静,杨志云. 利益视角下的公共政策过程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9,(1) [14] 朱水成.我国公民参与政策制定问题研究概述.[J].理论导刊,2008,(2). [15]孙柏瑛.公民参与形式的类型及其适用性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5) [16]王雁红.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基于杭州开放式政府决策的经验研究.公共 管理学报[J]. 2011(7)
[17] 蒋硕亮.政策网络路径:西方公共政策分析的新范式[J].政治学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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