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无障碍设施试用意见记录
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建设性质监督登记号
检查内容
无障碍盲道、通道、坡道、停车位
无障碍出入口、出入口平台及门
无障碍水平及垂直交通(楼梯、台阶、候梯厅及电梯轿厢)
无障碍低位服务设施、扶手、厕所(廁位)、浴室、室内设施
无障碍和盲文标志
本项目是否属于《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令第172号)》第十四条规定的项目
残疾人代表试用综合意见
房建工程园林工程综合性建筑其它:新建
改建
扩建
其它:报监日期
试用意见
年月日
残疾人代表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1.按照《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第十四条所列举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残疾人联合会参加并出具此试用意见。
2.此表一式3份,建设单位、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代表各执一份;并在办理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上传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所需材料”栏目中。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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