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 管理部门与负责人
加油卡由采购部负责充值,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统计的汇总,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三、 使用流程 1、 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100元时,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由采购部充值。
2、车辆加油时由需加油车辆驾驶员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3、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4、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并补填加油数量与当日单价,同时填写余额登记表。加油小票上必须注明驾驶员姓名。 5、加油卡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综合管理部统计,汇总各车辆加油情况。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用车申请单》及《车辆使用记录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四、考核管理
1、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加油卡,严禁折叠涂画,如因驾驶员保管不善
造成加油卡丢失或不能使用的,当事人负全权责任。
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4、其他特殊使用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指导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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