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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辅导员培训制度

2024-06-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中队辅导员培训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少先队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四有”、“五自”能力的一代新人,特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党、团支部和校委会要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少先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解决少先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少先队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工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少先大队要定期进行工作汇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学校要保证对少先队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不少于1500元,保证对少先队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鼓励开展一些有益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创造性活动。

四、少先大队辅导员参与学校党支部和校委会的各种会议,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决策研究,有权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要创设和提供少先队组织活动的场所和条件,保障少先队活动的条件和安全。

六、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德育处、教导处、科研室、后勤部等各职能科室要指导、督促少先队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具有创新的适合少儿特点的活动,通过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素质。

大、中队辅导员学习和工作交流制度

1、大、中队辅导员积极参加少工委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参观、考察、学习,及时掌握外地的信息、先进经验,以便指导本职工作。

2、做好校级中队辅导员之间的工作交流,互学互促,每月交流一次。

3、做好校与校、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少先队工作学习与交流,每学年交流一次。

4、把学习的收获、交流的经验变为自己工作的动力,推动少先队工作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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