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工程 设计招标竞赛文件
招标人: [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06年 月 日
前 言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于2002年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的第一版。此后经过200多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活动,又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做了多次修订,最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是在以往经验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目的是反映当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的通行做法,为建设单位选拔优秀勘察设计方案提供一套完整的程序和规则。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适用于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竞赛活动,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招标人在发出公告或者邀请书之前,应当将招标竞赛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报告后,应当对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资格和招标竞赛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招标人发出招标竞赛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备案机关备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可从下载。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6.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7.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8.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2号令) 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1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1.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 1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
13.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14.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15.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6. 《建筑设计竞赛全景》(周湘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17. 《英国公共服务合约法规》 18. 《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
19. 《校园规划设计招投标(竞赛)若干问题的思考》(夏洪兴、袁镔.建筑学报,) 20. 《广州国际设计竞赛的回顾与思考》(彭高峰、姜莉.建筑学报,) 21. 《德国建筑竞赛作品集》(本杰明?胡斯巴赫 克里斯蒂安?雷姆豪斯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招标竞赛文件删改申报表
招标人 工程名称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 序章节、条号 目 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为了提高备案审查效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需删改招标文件范本格式和内容,应向监督机构如实申报。
2. 招标竞赛文件的措辞和格式与招标竞赛效果密切关联,删改必须慎重,以免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删改的内容如对勘察设计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监督机构可举行听政。
3.如果不包括勘察,可以将蓝色字体删除。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竞赛公告 ┈┈┈┈┈┈┈┈┈┈┈┈┈┈┈┈┈┈┈┈ 附录1-1a 设计费计算依据 ┈┈┈┈┈┈┈┈┈┈┈┈┈┈┈┈┈┈┈ 附录1-1b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 ┈┈┈┈┈┈┈┈┈┈┈┈┈┈┈┈ 附录1-2 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 附录1-3 附录2-1 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 附录3-1 附录3-2 附录4-1 附录4-2 附录4-3 附录4-4 附录4-5 附录4-6 附录5-1 资格预审表(业绩、关键人员配备) ┈┈┈┈┈┈┈┈┈┈ 正式投标人名单 ┈┈┈┈┈┈┈┈┈┈┈┈┈┈┈┈┈┈┈ 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 ┈┈┈┈┈┈┈┈┈┈┈┈┈┈┈┈┈ 合同通用条件 ┈┈┈┈┈┈┈┈┈┈┈┈┈┈┈┈┈┈┈┈ 合同专用条件 ┈┈┈┈┈┈┈┈┈┈┈┈┈┈┈┈┈┈┈┈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岩土工程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书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投票表格 ┈┈┈┈┈┈┈┈┈┈┈┈┈┈┈┈┈┈┈┈┈┈ 投票汇总表格 ┈┈┈┈┈┈┈┈┈┈┈┈┈┈┈┈┈┈┈┈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表 ┈┈┈┈┈┈┈┈┈┈┈┈┈┈┈ 评标委员会名单 ┈┈┈┈┈┈┈┈┈┈┈┈┈┈┈┈┈┈┈ 投标方案评语 ┈┈┈┈┈┈┈┈┈┈┈┈┈┈┈┈┈┈┈┈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第 号公告
[招标人名称] 设计招标竞赛公告
现招标征集 [工程名称] 设计方案。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向 [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竞赛文件:
(a) 申请人须在监督机构备案,备案办法及备案名单可查询的服务指南及企
业库;以及
(b)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计(勘察)
资质证书;以及
(c) 申请人过去5年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及
(d) 申请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
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以及
(e)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f)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进行合作设计。
本次招标分为报名、投标、评标、定标四个阶段。 报名安排如下:
(a)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竞赛文件,
逾期概不受理。
(b) 购买招标竞赛文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从交易
服务机构网页下载)和《资格预审表》(见附录1)。
(c) 招标竞赛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投标
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d) 申请人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后,应立即登陆会员区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报
名。
(e) 申请人如被阻拦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应在10日内向监督机构提出,逾期
概不受理。
投标安排如下:
(a)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年 月 日上午10时,地
点: 。
(b) 备标时间不少于 30 天,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
件之日起计算,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c)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评标安排如下:
(a)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b) 评标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业主代表独立评审,第二阶段为专家独
立评审,第三阶段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c) 方案阶段占全部设计工作量的15%,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元,
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费(经济补偿)的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d) 招标人从评标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 定标安排如下:
(a)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
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b) 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c)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并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a) 工程名称: (b) 工程位置:
(c) 工程范围: (d)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资金来源: (e) 建安工程费用:人民币 万元,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年。 (f) 项目批准文件: (g) 规划用地文件: (h) 合同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i)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j)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设计费和工期约定如下:
(a)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
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费计算依据见附录1。
(b)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
下浮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c) 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
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
(d)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
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e)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
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75%;工
程完成50%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f)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
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g) 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费和工期约定如下:
(a) 岩土工程勘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 米
计算)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每米 元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如果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其他勘察任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l) 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
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m) 勘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
交勘察成果文件。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其他事项如下:
(a)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b) 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
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c)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
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d) 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委托中标人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岩土工程钻探按
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包干单价每米 100 元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如果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其他勘察任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如果中标人不符合勘察资质,应将勘察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企业。
(e) 如果中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招标人可以委托其进行监理,监理
费用按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和允许的最大下浮幅度计算,按工期计划平均支付。
(f)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
招标人名称: 邮政编码、地址:
联络人: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邮政编码、地址: 联络人: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监督机构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网址:
拒开发票可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举报,地址:510030 广
州市吉祥路46号,电话020-12366-2。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 020- 传真号码: 020- 网址:
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
附录1-1a
设计费计算依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设计费计算依据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 联合试运转费(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基本设计收费(元) 其他设计收费 总体设计费(元) 主体设计协调费(元)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 竣工图编制费(元)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比例 实际值 备注 1=2+3+4 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 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查《工程复杂程度表》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 9=5×6×7×8 10=(11至14)+(17至19) 14=15×16 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基本设计收费的10%,可以不委托。 基本设计收费的8%,可以不委托。 20=9+10 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查招标公告文件,建议-20% 22=20×21×(100%±浮动幅度值) 不超过设计费5%,业主和设计人员参加 查招标竞赛文件 26=23+25 22 浮动幅度值 23 工程设计收费(元) 24 其中:工程考察调研费(元) 25 方案(总体)阶段设计费(元) 26 工程设计费总额(元)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
附录1-1b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物工作收费(元) 勘察费计算依据 实际值 1=2×3×4 查《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在勘察纲要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在合同约定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加调整系数表 ≥35℃或者≤-10℃,调整系数为 查总则 7=1×8 查有关章节 查总则 1=1+7+9 备注 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元) 实物工作量 附加调整系数 气温附加调整系数 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技术工作收费(元) 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主体勘察协调费(元)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元) 11 12 13 14 15 16 17 浮动幅度值 工程勘察收费(元) 其他费用(元) 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下浮20% 12=10×(100%±浮动幅度值) 13=Σ14至26 办理工程勘察许可(元) 购买有关资料(元) 拆除障碍物(元) 开挖及修复地下管线(元) 18 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元) 19 接通电源、水源(元) 20 21 22 平整场地(元) 勘察材料及加工费(元) 水上作业用船及水监费(元) 23 24 25 26 27 大型机具搬运费(元) 青苗、树木赔偿费(元) 水域养殖场赔偿费(元) 其他服务收费(元)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28 应支付的勘察费(元) 28=12+13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
附录1-2
资格预审表(2-1)
收件人: 申请人 (盖章)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分支机构地址/邮政 编码 电话号码 联络人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 证号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 等级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 等级 ISO9000认证号、范围 申请人简介(宜300字以内) 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3
资格预审表(2-2)
收件人: 申请人 (盖章)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主要作品、业绩、着作名称 作品、业绩、着作的简介 (凡是联合体成员完成的作品,请予注明) 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单 姓名 工主要作品、业绩、着作名龄 称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 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 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城市规划专业负责 人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合同额 (万元) 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勘察审核人 勘察审定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投标报名结束后,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
正式投标人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联络人 电话号码 购买招标竞(移动电话) 赛文件日期 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
1. 释义
“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
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
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设计招标竞赛”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招标竞赛,将
工程设计任务发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行为。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
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竞赛文件,办理招标登记、投标报名、评标、中标通知书等事宜,编制招标竞赛报告。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监督机构”是指招标竞赛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
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招标竞赛文件”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
招标竞赛公告、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2. 免责条款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
本次招标竞赛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
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
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
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竞赛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
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竞赛文件由监督机构审查备案,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
招标竞赛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在招标竞赛文件公布10日内向监督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3. 招标竞赛文件
招标竞赛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
招标公告、招标竞赛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
招标竞赛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参加
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
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4. 现场考察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
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5. 投标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竞赛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
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对招标竞赛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
人对已发出的招标竞赛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竞赛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投标人收到的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
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
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
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竞赛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呈交其他建议或者提供替代方案。只有在投
标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条件下,才考虑替代方案。为了能对替代方案作出公平的评估,在投标文件替代方案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招标竞赛文件中的更改部分,包括涉及更换的那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书、环境影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招标人可以接受经评审有利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后将不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7. 延期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
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或台风警
告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截标时间。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竞赛文件的澄清、修改
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
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
8. 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日程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临近截标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并提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截标当日正午12时,逾期投标概不受理。 投标人应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文件:
(a) 开标信封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场启封检查投标书是否已签字盖章;
(b) 保密信封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原封保存;
(c)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
证人原封保存;
(d) 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上签署相关内容后离开
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
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9. 投标保证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
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后到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
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竞赛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 废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 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c) 逾期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a)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
(b) 《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a) 未按要求密封;
(b)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
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c) 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 (d) 有明显抄袭行为;
(e) 侵犯他人着作权和特许权;
(f) 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串通投标:
(a)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
文件内容;
(b) 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
(c) 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a) 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b)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c) 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d) 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竞
赛文件规定的要求。
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 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专家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
分之二。专家委员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专家委员应推荐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
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
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a)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 (b) 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 (c) 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 (d) 评标前浏览过本项目的某个投标文件; (e)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f)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本地评标
专家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半天酬金,外地评标专家另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往返交通费用。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
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
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2.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招标竞赛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评审原则进一步细化,但不得更改评审原则的主要内容。
在符合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
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
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
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竞赛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
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和现场讲解时提出,投票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竞赛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
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竞赛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竞赛文件要求的,可
以否决所有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人提前将揭晓投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评标委员会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依次揭晓投标人名字,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
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13.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
(a) 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b) 协商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和保障
设计工作的措施;
(c) 协商联营和分包的事项; (d) 协商专项工程设计的事项; (e) 协商招标竞赛文件未明确的事项。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中标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
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 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c)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d)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 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 参与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 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h) 其他有关材料。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
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竞赛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
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 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b) 误解招标竞赛文件内容,并且拒绝修正; (c)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d) 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
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e) 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f) 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14.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
效或履行的行动。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
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
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15. 知识产权
所有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在监督部门或交易服务机构指定媒体上免费
公开展示。
按招标竞赛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
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着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
有(署名权除外)。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
招标竞赛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着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
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竞赛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
标和设计,不得擅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16. 其他
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
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
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
的名义投标承揽设计业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概不受理。
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
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1. 定义
合同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合同条件、发包人
要求、承包人投标文件(包括建议书和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
发包人要求是指合同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
标准,以及对此类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2. 通信交流
无论在任何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
这些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收件人地址;如果收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
批准、证明、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
承包人负责保存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 3. 法律和语言
合同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
人士一人。
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以中文为准。 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的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中文。 4. 文件优先次序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招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 投标文件。 5. 权益转让
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
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
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合同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他人完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值的3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6. 合同价格和付款
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承包人收
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
各种审查费用和税金分别由相应的征收对象承担。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政府审查机构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
成果,不另行收费。
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
费;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
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费用。
除非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
或减少超逾百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
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
关合同或其他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为承包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承包
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减。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 日期和期限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
实际进度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
7.1.1 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 7.1.2 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
7.1.3 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 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承
包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承包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
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在其他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
出延长竣工时间:
7.4.1 变更;
7.4.2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7.4.3 由于流行病造成可用资源的短缺; 7.4.4 由于政府行为造成不可预见的情况;
7.4.5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
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这些误期损害赔偿费不应解除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责。
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
期间,承包人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承包人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承包人的缺陷,则承包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
如果暂停持续90天以上,承包人可要求复工。如果提出复工要求后
30天内,发包人没有给予许可,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项目受暂停影响的部分视为删减项目。如果暂停影响到整个项目,承包人可以发出终止的通知。
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 8. 关键人员
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
权益。如承包人违反承诺,发包人会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开支。
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方不称职的人员,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4天内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
人索赔合同价的%。
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
证和签名,加盖承包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
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9. 风险与保险
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费用的2倍。
发包人借给承包人的物品,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
理人保管或使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价20%。
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
发包人处所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
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
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疏忽所致。
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
概由承包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
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
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
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
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
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
有效,发包人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
当承包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
止合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
法规,发包人可以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 服务规范
发包人委派的检查人员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须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
达到令检查人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承包人根据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发包人概不负责。
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和顶级专业人员应当亲自
过问并监督解决。
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
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改。
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
任何部分),拒绝接纳服务不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
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
同的指引。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承包
人保管发包人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完成点算工作。
发包人要求保密的资料,承包人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
人员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
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
承包人均须于事发后7个工作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对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承包人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从履约
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始终坚持高质量。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
11. 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
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
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第四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工程设计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
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的《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
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
收取分包款5%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
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
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
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
的,需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购买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
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
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得到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回扣都应归发包人所有。
工程勘察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
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勘察文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
方对勘察成果进行抽查,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不符合抽查结果,承包人应将不合格部分的勘察收费双倍返还给发包人。
第五部分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 保密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文本
文件、计算机文件、方案展示图纸、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2. 组成和规格
设计投标文件由开标信封、保密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
图纸、设计模型(如果招标人要求)组成。
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3-1),联合
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3-1)。
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
作者签章。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
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包括以下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
(d) 设计图纸。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平面图,每层应标注整层建筑面积
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面积;
(e) 《设计费计算依据表》(见附录1);
(f)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
期);
(g) 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 (h) 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 (i)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计算机文件:提交光盘1套,包括以下内容:
(a) 电子版文本文件,内容与文本文件相同,采用PDF格式或PPT格
式文件;
(b) 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
(c) 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
成JPG格式;
(d) 如果有多媒体、动画,采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时间不宜
超过10分钟。
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6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
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如果招标人要求制作模型,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
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平方米,设计模型比例不限。
如果招标人要求,应提供特殊装饰材料样板。 3. 包装要求
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设计模型或材料样板(如果有)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4. 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200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市政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
立面图,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
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第五部分 岩土工程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1条 保密要求
投标人自行选定一个身份识别代码,代码由2个英文字母和3个数字
(字体高度约为2厘米)组成,身份识别代码标注在文本文件封面上。
除身份识别代码外,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
称,投标人不得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第2条 组成和规格
投标文件由开标信封、保密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组成。 开标信封:内附《投标书》,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妥并签字盖章。
保密信封:内附A4规格制作的标注投标人名称和身份识别代码的证
明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上的身份识别代码应与文本文件封面上的身份识别代码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文本文件: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如有附图应装订
并折叠在文本内,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内容包括: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身份识别代码、编制年月; (b) 目录; (c) 勘察费报价;
[注释] 岩土工程勘探报价为每米综合包干单价,综合包干单价报价按
元/米(不宜低于100元),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应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
(d) 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
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
(e) 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
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
(f)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g) 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
(h)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i)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j) 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 (k) 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
(l)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
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 (m) 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
(n) 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 (o)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计算机文件:提交光盘1套,包括以下内容:
(a) 电子版文本文件,内容与文本文件相同,采用Microsoft word格
式文件;
(b) 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
(c) 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
成JPG格式;
(d) 如果有多媒体、动画,采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时间不宜
超过10分钟。
第3条 包装要求
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附录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并索取回执)
投标书
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
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FAX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2(如果组成联合体,与投标书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4-1(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接收情况 投标人代表 手机号码 签名 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2(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投票表格
项目名称: 第 轮 第 轮 第 轮 第 轮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方案进行附加投票,决出排序。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 投标人数 第1轮 第2轮 第3轮 第4轮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3至4 5至8 9人或以上 2 4 8 1 2 4 1 2 1 附加投票规则:当正式投票或附加投票出现票数相同时,通过附加投票决出顺序。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奇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1)÷2;
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偶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2。 附加投票1 附加投票2 附加投票3 附加投票4 (1) 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4-3(本页发给计票人、见证人,评标结束时收回)
投票汇总表格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方案编号 第一轮得票 1 2 3 4 5 6 7 8 第二轮得票 第三轮得票 第四轮得票 1 附加投票 2 3 4 排列名次 投标人名称 (建筑师) 9 10 … 计票人: 见证人: 代理机构代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录4-4(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1概念 2规划 主要评判因素 符合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 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保护历史遗迹,保留利用原有树木 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构造、功能和视觉效果完美结合,朝向和开窗合理 结构简洁可靠,体现结构技术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综合利用地下空间,预留与周边地块地下空间、地铁的衔接通道 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房屋散热,空气流通,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功能完善,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可再调整分隔,迅速、廉价地改变布局采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交通流线清晰,电梯的位置和数量合理,停车体系完善,连接方便,避免交通阻隔和绕行,减少无效路程,可快速疏通人流,提高交通效率 有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卫生间,轮椅从行人道上应能无障碍地到达公共建筑的任何房间,无障碍地到达住宅建筑的首层电梯间或楼梯 较好方案 一般方案 较差方案 3景观 4建筑 5结构 6室内 7交通 8无障碍 间,建筑物入口或地下停车库电梯间附近设置残疾人停车位。 9配套设施 设置地下管道共同沟(综合走廊),照明、空气循环与控制、消防、 防盗安全、电梯、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网络、雨水收集与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利用等系统 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 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 10经济 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4-5(本页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附录4-6(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投标方案评语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评 语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5-1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1历史背景
包括建设单位简介,本项目相关的自然及历史人文资料,基地周围的城市或自然环境,相关的社会环境。招标人的意图和关注点,以及所追求的建筑个性。 2设计目标
包括方案应呈现何种性格,对建筑功能、质量、范围的要求,要求达到的工程预期目的,如何为业主、使用者、公众提供服务,是否需要预留空间,环境约束,关于能源利用、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功能分配表
序建设功能 号 3方位图和总图
提供带有指北针和比例的总图、电子地形图或航测图,以表明基地、环境、主要道路和其他相关的地理关系,以及项目的边界、地形、主导风向、相邻建筑(用途、高度、入口、建筑材料)、市政基础资料、地下设备(供水、排水、气、电、电话)等情况。 4工程规划和立项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5建筑设计要求
用途要求 建设规模 6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7公建配套要求 8周边环境现状 9气候与地质条件
提供一份气候报告或图表,每月降雨量的最大、最小值,季节性的温度、湿度和风力资料。基地的地质条件,所处地区的地震烈度。 10技术标准和建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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