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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诉 书

2021-05-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申 诉 书

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我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申报了建筑工程增项的申请资料。2014年8月19日贵处发布了初审公示意见,其公示意见为:“xx,xxx;xxxx;xxxxx。”

对此,我方经办人员找到审批处老师指出4个意见的原因,才明白:由于我方经办人员提交资料时失误,现已将原资质证书重新复印补齐。由于我方经办人员填表资料时失误,未将个人业绩描述清楚,现已将个人业绩重新叙述整理。由于我方经办人员准备资料不够充分造成技术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聘证明资料未上报,现已将证明资料重新补充填报。由于我方经办人员准备资料不够充分造成需提供相关管理制度资料未上报,现已将证明资料重新补充填报。

现将以上资料重新打印附后,请审批处领导指导、审查!恳请审批处领导批准此次申报建筑工程增项资格。

xx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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