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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应急指挥系统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中医院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程

一、政策

1、本规程是医院各部门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遵循的操作规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处理特点是伤病员数量多、现场情况复杂、抢救治疗工作量大、组织及协调难度大、涉及面广,需要有一个高效率权威的指挥系统和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

2、本规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3、违反本规程的,医院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由此引起不良后果者,追究当事 人的责任。违反法律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规程由医务部负责解释。

5、 本规程自2013年*月*日起施行,之前医院有关此方面的规定与本规程不符者,以本规程为准。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的管理,提高大批伤病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把灾难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人身安全的损害降至最低限度。

三、定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严重车祸、地震、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风暴、群体斗殴、集体中毒、传染病爆发流行等情况,出现3人以上伤亡或中毒。

四、 标准

1、突发灾难事件处理的指挥及抢救系统

1.1 指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组长负责对灾难事件处理抢救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对特殊事件向上级提出请求、政策支持。副组长负责实施具体指挥和调度。其他成员协助工作。

1.2 急救小组(专家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危重患者入院后的急诊抢救及后续治疗

2、突发性事件信息流程

2.1 接到有关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后,应记录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的地点、联系电话情况,立即通知医务部。节假日或下班时间得到有关事件的信息后,应先通知总值班,总值班负责通知医务部主任及值班领导。

2.2 医务部主任对所获得的信息应进行再次核实,可与到达事故现场的急救人员联系,向有关单位或部门确认事件发生准确地点、时间、性质、人员伤亡数量、现场救治情况。

2.3 医务部对事件核实后,立即通知突发事件处理指挥小组,并同时通知住院处、外科、内科、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科、影像中心等部门和急救小组,医务部主任应根据上级指示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增派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参加现场救治疗工作,如有必要,则及时通知急诊科执行。医院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接纳危重患者和大批患者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好人员待命。

2.4 首先到达抢救现场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将重要的信息及时通知医务部,并保持通信联络,接受指示。

2.5 医务部应将现场情况及时通知有关科室,以便抢救工作的准备。指定抢救的负责人,医务人员做好物品、器械、药品准备.

2.7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在接到医务部通知后,立即召集人员,做好接待大批患者的准备。

3、院前抢救

3.1 院前抢救工作由医务人员或临时指定的医务人员承担。

3.2 科主任或值班人员在接到医疗急救信息或医务部指令后应立即派出救护车辆,在3分钟内出发,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3.3 到达现场的医务人员要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积极参与现场抢救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处理患者。

3.4 如果事故现场有大批伤亡或患者时(人数达三人以上),首先要对患者进行初步判断,按病情的严重程度分为轻患者、重患者和危重患者三个等级,分别用兰、黄、红三种不同颜色的标志带系于患者腕部或踝部,若患者有肢体丧失或严重受伤时则不宜系标志带,系顺序依次为左腕部、右腕部、左踝部、右踝部,利于后续抢救人员及时辨认出危重患者。并由联络人将现 场情况通知急诊科主任,如现场伤亡或中毒人员众多时,应迅速增派人员和车辆。

3.5 对事故现场外伤患者的处理应按病情的轻重缓急处理,首先抢救病情危及生命的危重患者,进行现场的心肺复苏,止血、骨折简单固定、输液抗休克治疗,并立即将危重患者转送医院。

3.6 对现场的重伤员应及时包扎止血、骨折简单外固定。并及时安排转运到医 院抢

救。轻伤员的处理主要是伤口包扎,并指导轻伤员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有计划进行转送。

3.7 撤离现场前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清理,以免有伤病员遗留。

3.8 若发生的事件为食物中毒时,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应对危重患者进行初步检查、对症处理后立即转送医院急诊科进行救治,对其他患者及时给予对症处理及催吐、洗胃等处理,并及时转送医院,同时现场工作人员应收集可疑食品并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鉴定,确定致毒因子,以便指导治疗。医务部应及时将中毒情况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原因进行调查,如疑为投毒时,应及时通知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若为有害气体中毒时,现场抢救人员应首先将患者转移至脱离有害气体的安全场地再进行救治。

3.9 若是传染病爆发性流行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二十四至二十九条,积极配合人民政府和卫生防疫站做好隔离、消毒、检疫及治疗工作。当疑为鼠疫、肺炭疽、艾滋病等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同时电话上报卫生防疫站,同时做好消毒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并填好传染病申报卡。

4、病房抢救治疗

4.1 病房抢救由各科室的主任负责指挥,主任不在时由医务部负责指定指挥者。 医务部一旦指定,被指定人员不得拒绝,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4.2 当有大批患者须住院治疗时,患者收治可以打破专业划分。

4.3 伤员的病历资料应注意保存,病情记录以简单、准确、及时、客观为原则。 入

院记录可以后补写,但术前谈话、手术评估、麻醉评估、术后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应按时完成。

4.4 术前病情谈话后患者签述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应有患者和家属签名同意,如患者昏迷且无家属在场时,应由两名本专业的医师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及时电话通知经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给予是否手术的答复,紧急情况下,口头同意即可进行抢救手术,医务部主任应及时补签字。非紧急情况下应由医务部主任签字,方可进行手术。

5.5 所有抢救、诊断及治疗应遵循有关诊疗操作常规。

6、供应支持工作

6.1 后勤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由总务科负责、抢救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在大批患者到达医院后,总务科应负责院内的道路、电梯畅通无阻。后勤系统应对现场及院内抢救无效死亡者尸体的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无主尸体要做好标识并冰冻保存。

6.2 凡突发性重大事件抢救发生的费用,以后由医院财务部负责向有关部门追问。各部门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的诊断和抢救。

6.3 抢救药品供应:由药剂科负责,抢救药品缺乏时应由特殊通道紧急调进。 药剂科平时应做好急救药品储备工作,保障紧急情况、大批量患者救治的药品及时供应.

6.4 无菌物品供应:供应室要保证抢救用器械包、无菌物品的及时到位。

6.5 手术室及各临床科室的急救和监护设备应严格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一直保持完好状态,各部门因设备原因造成患者抢救和治疗延误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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