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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理解与适用(一)

2020-07-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作者:陈渊鑫[1,2];路宜玲[1,2]

作者机构:[1]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2]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 出版物刊名:财政监督 页码:62-67页

年卷期:2018年 第7期

主题词:《政府采购法》;投诉处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当事人;法律体系;部门规章;违法行为;

摘要:《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国政府采购领域逐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以若干部门规章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自2004年颁布施行以来,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政府采购不当和违法行为,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其已不能够完全适应现行法规及实际监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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