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领导机构设置和职责
1、学校实验室管理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对实验室建设计划、实验教学、人员,设备、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执行进行领导。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2、分管主任负责对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布置和检查计划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负责实验室物质条件管理,包括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和仪器的配备、更新、维修、报废处理,实验室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证实验室日常经费等工作。
二、教学仪器的管理
1、采购:
实验教师在每学期期末清点仪器和药品,按学校实验室仪器配备标准提出配备和补充更新教学仪器计划(包括仪器的品种、规格、数量),向校长办公会提出申购。从正规机构订购,或自行招标采购,并切实保证质量。
2、保管;
①验收:学校所购的教学仪器到货后,由总务处和实验教师对仪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验收。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货部门联系。
②登账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的仪器、材料应按要求及时登入实验室账目。
③存放:入册后的仪器应分类入橱定位存放。化学药品应单独专柜存放。
④维修保养:实验完毕,借出使用的仪器、器材都应认真清点,妥善归原位存放,仪器只要能修复的都应及时维修,不应随便作报废处理。仪器应根据不同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变质、防爆、防火、防盗等工作。
3、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药品属化学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存放于单独设立的化学危险品柜。由双人双锁保管,领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有详细记录,用后若有剩余应及时如数回收入柜,每学期进行一次结算。
4、教学仪器、药品、材料的领用
实验教师把每学期新到的仪器、模型及时向有关学科教师公布,以便及时在教学中采用。实验仪器的领用、归还都应有记录。若有丢失、损坏等现象,应办理赔偿等有关手续。
化学药品及低值易耗材料的领用应有领用记录。特别对易燃、剧毒、强腐蚀性的化学危险药品的领用,要有领用人、领用药品名称、数量和归还时的数量记录。
正常使用中损坏的已无修复价值的仪器、消耗的药品每学期应做好报废,报损工作。由实验教师填写报废、报损报告单,经主管领导确认,然后根据报损报废金额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在学校财务、实验室账册中做好销账处理。如属非正常损坏,则应办理好赔偿手续。
三、实验教学管理
1、实验教学计划:教研组在每一学期第一周应周密安排好实验教学计划,制成实验教学计划交教导处。使实验教师能全盘有序地掌握各学科各年段各项实验的开展进度。
2、实验通知单:授课教师在备课时要填写好实验通知单,在所约定的时间前交给实验教师,以便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教师在接到实验通知单后,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准备好实验。
3、实验记录单:实验记录单用于记录实验教学情况,由授课教师填写。
4、实验操作:在化学实验中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遵守安全使用规则,精心操作。
物理实验必须弄清每次实验内容和步骤, 使用电器要严格控制操作顺序,在老师许可下方可接通电源,使用完毕即将电源切断。
生物实验对显微镜的使用更要加倍爱护,显微镜头如有尘埃等污物,要用丝布擦纸揩抹,绝不可用粗布或手擦,以免损坏镜头,用后各部件要擦净,然后放入箱内上锁。
5、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①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②组织有关人员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③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
④事故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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