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有关工作及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安排为: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休息。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学生上星期五的课)。
二、校办产业职工休假按企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相关工作及活动安排另见网上办公系统行政公文,请各单位查收。
校长办公室
20xx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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