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摘要】随着城市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质量,所以,加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关注的话题,基于此,本文将首先分析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然后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
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建设的主要项目,能够帮助我国人民实现小康社会,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可以是科学发展观得到贯彻落实,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增强我国在世界竞争市场有效的竞争力,所以,加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是市政建设部门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此展开以下几点探究性的分析。
1.概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是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在实施阶段进行的施工质量控制或监督。近年来,随着市政道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市政道路工程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虽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依然没有办法完全控制工程的一些薄弱点,影响了整个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所以,要在了解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全面科学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1]。施工质量控制应本着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思想。
2.分析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存在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不协调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工程的设计单位都是外地的,距离工程所在地远,而设计单位没有设立驻地工作人员,以致造成设计和施工分离,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及投资。有的工程在竣工验收阶段,设计单位才进行施工工序质量验收签字,根本上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未起到监督作用。
2.2存在着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
目前,有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承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工程肢解后转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总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上述行为给工程质量埋下了很大隐患,没有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管理制度,直接影响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
2.3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存在漏洞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漏洞。有的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不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未起到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此外,很多监理工程师缺乏职业道德,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造成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不合格。
2.4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意识薄弱和未按相关要求施工
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忽视工程质量控制的理念,使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在整个施工施工阶段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直接影响了整个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意识薄弱,不仅对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甚至还对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直接威胁着参建人员和第三人的人身安全。由于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意识薄弱,导致在施工阶段不能按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质量自控。
3.探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
3.1重视各参建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要做好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工作,先要做好设计质量控制,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使用功能和安全可靠性为核心进行设计。各参建单位应注重与设计单位联络、进行图纸会审,明白设计意图,并要求设计单位指定驻地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服务,以保证设计单位能更好地进行施工工序质量验收、设计变更以确保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为建设工程增值。
3.2加强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队伍
谋取更多的利益,是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出现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主要原因,要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国家严格执行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杜绝这一现象出现,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另外,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性质、地点、工期长短等来决定项目总承包模式、施工委托模式及物质采购模式等,从而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增值。
3.3强化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有效的解决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在工作上存在的漏洞,首先监理工程师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然后是重视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培养,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以确保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2]。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材料、进度报表、工程量签证、施工工序验
收等,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工作形式实施监督和协调,发现施工单位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合同和设计文件的,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告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整改。
3.4提升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意识和加强施工质量自控
只有提升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意识,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施工质量自控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才能保证验收后交付的工程满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合同的要求。施工质量自控必须遵循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原则。施工单位事前控制如编制施工质量计划,确定原地面高程、布线纵破等测量复核、基坑开挖深度的标高及尺寸、隐蔽工程、各基层及面层预留高度等为质量控制点,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事中控制即确保工序质量合格,杜绝事故发生。工序质量控制的程序是首先进行技术交底,然后实施并自检,最后进行互检、专检、交检;事后控制是对工序质量的认定,如不合格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或不得流入市场。
4.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在不断的完善,质量事故逐渐减少,但是,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所以,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就要重视各参建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加强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队伍;强化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提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意识和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以实现提供一个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的建设工程产品。
【参考文献】
[1]孙波,常新江.浅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J].北方交通,2008,04:230-232.
[2]陈军祥.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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